小說·變文
我國古典說唱文學體裁,興起于唐代。變文指的是于光緒三十三年(1907)在敦煌莫高窟藏經洞中發現的唐人寫本鈔本,以及陸續發現的一部分通俗文學作品而言。所謂變文,鄭振鐸曾解釋說:“變文的意義和演義是差不多的,就是說,把古典的故事,重新再說一番,變化一番,使人容易明白。”(《插圖本中國文學史》),可見變文實質是通俗的敘事文學。說唱變文稱為“轉變”,說唱者可以是俗家歌女,也可是寺院僧人。敦煌變文包括“敷衍佛經”和“搬演史傳”兩類作品,所謂“敷衍佛經”,是指取材于佛經傳說的變文,宗教氣息濃厚,但有些故事情節、人物形象頗為生動,并富有豐富的想象力。“搬演史傳”的變文,多取材于歷史故事、民間傳說和現實生活,經過講唱過程中不斷加工潤色,逐漸成為后代的通俗文學作品。
變文的體制不完全一致,有散說體,如《劉家太子變》,也有六言賦體,如《舜子至孝變文》,但多數變文是散駢并陳,說唱相間,如《破魔變》、《漢將王陵變》等,變文這種體裁的韻散間迭是它的重要特點,因此變文可統稱為“散韻混合的敘事詩”。變文在表現手法上采用的是敷陳鋪敘之法,文筆粗獷、鋪張揚厲。語言通俗,剛健清新,富有文學色彩。變文是唐代通俗文學樣式之一,對后代講唱文學及雜劇、南戲等戲曲文學產生積極影響,并和后代的通俗小說有直接的淵源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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