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散曲·無名氏·散曲四首·曲牌定格與標點》鑒賞
選讀的四首無名氏散曲作品,選用的曲牌是三種,即:[醉太平]、[小桃紅]和[朝天子]等。它的字數定格,分別為——
[醉太平]南曲入正宮正曲,亦入仙呂宮;北曲入南呂宮,只曲或套曲。它又名[凌波曲],但與詞牌不同,起句協調、可平可仄。現在選讀的是南曲[正宮],其曲牌字數定格為:四、四、七,四、七、七、七、四,共八句六韻,又有不同體式。
[小桃紅][越調]中常用曲牌。它的定數定格為:七、五、七,三、七,四、四、五,共八句八韻,其中四、四句,一般要對仗。
[朝天子][中呂宮]常用曲牌。其字數定格為:二、二、五,七、五,四、四、五,二、二、五,共十一句十一韻。韻宻句促,尤以首尾兩節,表現了這個曲調的特色。
大家知道,對古籍句逗標點的正確與否,對詩文詞曲的含意理解有極大關系。但是,目前對于元曲的標點,似乎有一點混亂。綜覽當前若干通行注本,有幾種不同的點法。一是一些高校讀本的點法,即單純按現代語法來標點。于是,把幾個七字句,點成若干三字句。一是兼顧現代語法和曲律定格兩方要求來標點。且舉[醉太平·譏奸佞專政]為例——
朱東潤主編《讀本》的點法:
堂堂大元,奸佞專權,開河變鈔禍根源,惹紅巾萬千。官法濫,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鈔買鈔,何曾見; 賊做官,官做賊,混愚賢,哀哉可憐!
王季思主編《元曲選注》的點法:
堂堂大元,奸佞專權。開河變鈔禍根源,惹紅巾萬千。官法濫,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鈔買鈔何曾見?賊做官官做賊混愚賢,哀哉可憐!
對于這兩種點法,我基本同意后一種點法,因為它比前一種有更多優點。
第一、大體上體現了事物內部聯系,把一個充滿罪惡的社會的因果關系揭示了出來。
第二、又能反映曲牌字數定格的要求,不至于用“點破句”破壞曲律規則(此曲曲牌句式如前述)。
但后一種點法,也有不妥之處,現在這樣標點斷句還不很嚴密,邏輯性欠強。比如,五、六、七三句的內容,是一個問題的幾個方面,是并列關系,現行點法沒體現出來;從句式組合上說,也是并列的三種同型句式;再按“鼎足對”的要求,也應以平列看待為宜。因此,應用逗號點第五句,用句號點第七句,因為最后的四字句,是綜結全曲的,似當獨立成句。有的把三個七字句(即加襯字后的九字句),各用頓號點成若干三字句的連句,如:“官法濫、刑法重、黎民怨,……”等。我看,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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