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學與都市社會生活·市民特色
美國著名漢學家黃仁宇曾將北宋天禧五年(1021)國家的收入總數,換算成今日的美金,相當于“美金60億至70億。當時全世界沒有其他場所,國富曾如此大數量地流通”①。黃仁宇所言不虛,宋代財富之巨和大量流通是有目共睹的,東京金銀彩帛交易之所,“每一交易,動即千萬,駭人聞見”即為突出一例。財富中相當大一部分,是被居住在城市中的市民用于娛樂享受了。如《西湖老人繁勝錄》所記:南宋慶元間,油錢每斤不過一百文。這點錢即使最貧窮的市民也能拿得起,所以宋代城市的元宵燈節市民都參與,因此才搞得有聲有色。
而此時的文學已演變為一種特殊的商品,也進入了宋代城市市場,使一般最為普通的市民只要花費上一點錢就可以購買到這種特殊的商品來享用。1978年河南滎陽出土的北宋石棺有力地證實了這一點:從石棺圖像上看,主人朱三翁與老婦端坐的條桌前,有四個雜劇演員正在作場表演皂吏與市民之類的節目。這一石棺置于眾多出土的石棺行列里,也許并無特色,但就其石棺圖像所表示出來的朱三翁這樣的一般市民,也能出錢購買雜劇在家欣賞這一點上,卻有著不同尋常的意義。它雄辯地證明了在宋代城市里,商業性的消費文學的市場已經形成,如詩本來屬于貴族士大夫的“專利品”,可是卻可以按照購買者——市民的口味而創作,出賣者——書會才人先生們,已組成了類似臨安“尹家文字鋪”那樣的,專門為市民寫詩賣詩的職業化的人數眾多的隊伍。
從《夷堅志》《桐江詩話》《東南紀聞》等書可知,買詩的市民按照自己的好惡出題,十分踴躍,賣詩者則個個才思敏捷,竭力迎合,買賣文學的雙方可以根據自己的求供,使文學為市民而作而賞心而悅情而嘆而憤而怨而感,而且這種商業性消費的文學樣式是多種多樣的。
據有關專家統計,后世所有的通俗文學樣式幾乎都產生于宋代城市,如鼓子詞、諸宮調、詞話、講史、說經、雜劇、南戲、話本等等,千姿百態,爭艷斗芳,使市民經常浸染在這些文學樣式之中,正像《東京夢華錄》記述在瓦子中看文學節目的市民那樣:“終日居此,不覺抵暮。”
其中市民中的“閑人”對這種通俗文學的推波助瀾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夢粱錄》、《都城紀勝》曾專有“閑人”一節,肯定他們的“本色”在“學像生、動樂器、雜手藝、唱叫白詞、相席打令、傳言送語”,“講古論今、吟詩和曲”。可以說,沒有“閑人”,宋代的市民文學是不可能興旺發達起來的。由于“閑人”情趣愛好,才將市民日常生活中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事物,化為文學作品,堂而皇之地與傳統的廟堂文學爭雄。如周密《武林舊事》所記雜劇就有43種之多。這些充滿市民特色的文學樣式,是創作者、表演者及熱衷于此類文學的“閑人”,與市井欣賞者在良性交流狀態中完成的。這種文學極其通俗,具有生動的情節,驚人的技巧,滿足了市民充分休閑娛樂的要求。
據《東京夢華錄》載,許多東京市民,每天早晨起來第一件事不是吃飯也不是干活計,而是急急忙忙地奔向勾欄瓦舍,去欣賞那里的小雜劇演出,唯恐“差晚看不及矣”。據周南《山房文集·劉先生傳》記述,小雜劇演出場地需在市人聚集之所,出演者只三五人即可。這與《都城紀勝》所說“每四人或五人為一場”雜劇相仿,演出內容是“資旁觀者笑”,不能胡編“鑿空”,可知娛樂性很強,實效性很強,而欣賞小雜劇的費用底線才是“一錢”,可知相當便宜。
演出者所擷取的都是市民感同身受的事物,如《劉先生傳》所談:演出者每次開場都要學劉先生的喝藥聲,這是因為劉先生平時以賣藥為生。其他所仿效者則有“譏切者、語言之乖異者、巾幘之詭異者、步趨之傴僂者、兀者、跛者。其所為戲之所,人識而眾笑之”。使每個市民都能一下子就能“識”模仿者所模仿的人,而且能引起大眾發笑。
這表明市民對文學的理解就是一種休閑,一種娛樂,文學在宋代城市中,已經不是過去少數人所掌握的一種技藝,而是變成了一種任何一位市民都可參與,都可成為其中一個角色的極為有意義的精神活動方式,一種城市社會生活方式的需要。
小說這種文學樣式之所以在宋代出現和風行,是因為它及時而又便宜,是市民適口而又美味的佳肴。吳自牧《夢粱錄》還道出這類深受市民歡迎的小說的奧妙。他認為市民:“最畏小說人,蓋小說者,能講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捏合,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一事也。”所謂“捏合”乃編造之意,可知市民對小說要虛構,要自由發揮,而且要在非常短暫時間之內極其迅速地完成。
起令、隨令則是士大夫在酒席間的文字游戲,坐客依令而行,一人起令,一人隨令。各占一事,是說在一個節目中,一人命題起令,另一人隨令,隨令可以有許多段令詞,但在內容上可以各說一事,互不聯屬。市民作家對此加以借鑒,將學士文學佳構化為通俗文學之內涵,于此折射出市民通俗文學樣式短小精悍、情節生動的特色。
更為重要的是,市民最畏小說人,是因為小說人可以將城市社會生活中發生的一切,即所謂“一朝一代故事”,隨時隨地融為小說,使小說成為能夠迅速反映城市社會生活、干預城市社會生活的一種最為便捷的輿論工具。因此市民非常希望在小說中尋覓到自己熟悉的事物乃至自己的身影。
這就是小說史家常常提起的宋代市民小說的“紀實”特色。如《宋四公大鬧禁魂張》,其中的金梁橋、白虎橋、相國寺、桑家瓦子、宣德門、新鄭門,皆實有其處。緝捕使臣馬翰,《續資治通鑒長編》有傳,真有其人。熬肉多蘸些椒鹽吃法,取出一裹松子胡桃仁,傾在兩盞茶里飲法,賣酸餡的,皆為東京飲食習俗。至于定州中山府窯變了燒出來的大金絲罐等,則有其物……
《夢粱錄》有“中瓦內王媽媽家茶肆名一窟鬼茶坊”,小說就有《西山一窟鬼》對應。像魯迅所列舉過的,至今許多文學史仍在列舉的《西山一窟鬼》中的婚姻,就是宋代城市婚俗照相式的精確描摹。看《張協狀元》中的算卦術士,臨安神算先生如在目前;看《錯斬崔寧》,則城市之手工業者躍然紙上……
又如《樂小舍拼生覓偶》,簡直就是一場臨安市民觀潮弄潮的實錄。那四面涌潮、潮水最大的“團圍頭”,潮頭每年都將一些觀潮市民沖入水中,一群不惜性命也要觀潮的市民……如此等等,皆為實事,將此可與《夢粱錄》《武林舊事》中觀潮弄潮記載互為印證,印象更深。
這種紀實的路數,必然導致一種逼真自然生動的生活場面的再現。創作者之所以選擇實地實事實人入小說,其意就在于使市民感覺到故事都是發生在自己身邊或與自己有關,這當然會引起市民的親切感,這種市民文學的特色,可以概括為“是在對實際生活的增刪隱顯中實現藝術真實性上的超越的,即在對日常現象的集中概括中實現藝術真實性上的超越的”①。
這是改變以往文學寫作方式的一種極為有意義的變革。它是由市民自己選取題材,自己創作,并投入市民社會與其欣賞者反復交流,以形成自己所鐘情的一種新文學樣式。這已從傳統的文學對于自然、事功的關注轉化為對人世生活的津津品味之中。
由于宋代城市社會生活的高度發展,以文言反映繁雜的城市社會生活顯然是遠遠不夠了,這是因為許多城市社會生活中的事物就是由具有粗淺文化的市民所命名的,像《夢粱錄》記述的數百種市民所喜歡的“市食”,有相當多就是白話俗稱,如點心中的夾子、薄脆、千層兒、元子、湯團等等。日本著名漢學家梅原郁曾從《東京夢華錄》《夢粱錄》《都城紀勝》《西湖老人繁勝錄》《武林舊事》諸書中抽出約四萬個語匯,編為《東京夢華錄夢粱錄等語匯索引》。這四萬多個語匯除卻典章制度、地名寺廟、街道等等,主要是市民社會中所流行使用的俗語白話,可見白話已像瀉地水銀般滲透在城市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使用量極大。特別是作為一種語言變體,一種市民專用的市語,在城市社會生活中已俯拾皆是了,因它與白話有相通之處,故在小說中能經常看見。如《萬秀娘仇報山亭兒》:“元來茶博士市語,喚做‘走州府’。且如道市語說:‘今日走到余杭縣。’這錢,一日只稍得四十五錢,余杭是四十五里。”正是市語構成了話本小說獨具的市民特點。
從本質上說,白話是市民“專利品”,是市民為在城市發展與交流的必須采用的一種通俗語言。它與士大夫所擅長的文言語體有別,也不同于山野村夫的粗獷口語。它不是一般的民間語言,它是一種來自口語,吸取一定文言成分加以凈化錘煉,又高于口語的語言。
在這方面,以《快嘴李翠蓮》最為典型,這篇話本里一共有三十多篇的唱詞,都是李翠蓮一個人的話。它不是詩而類似于民間的韻文學,絕大部分押仄聲韻,說起來節奏很快,可以說傳統詩詞與民間韻文二者成分兼而有之,如李翠蓮回答公公、公婆責難的話:
公婆不必苦憎嫌,十分不然休了罷。也不愁,也不怕,搭搭鳳子回去罷。也不招,也不嫁。不搽姻粉不妝畫。上下穿件縞素衣,侍奉雙親過了罷。記得幾個古賢人:張良蒯文通說話,陸賈蕭何快調文,子建楊修也不亞,張儀蘇秦說六國,晏嬰管仲說五霸,六計陳平李左車,十二甘羅并子夏。這些古人能說話,齊家治國平天下。公公要奴不說話,將我口兒縫住罷!
在李翠蓮的自白里,文言與俗語,歷史與文學,水乳交融般交織在一起,通篇充滿著生動、明快、潑辣、簡練、俚俗、易懂之風,可謂市民生活文學的代表。而其他文學樣式無不受到類似《快嘴李翠蓮》這種市民作品的熏染與影響,紛紛以俗為雅,以白話為時尚。市民作家比較自覺地用樸實、新鮮、富有表現力,為廣大市民所使用所理解的白話進行創作,已成為歷史的趨勢。
像柳永的詞就是由于吸收了大量的白話而享有 “市民代言人”的美譽。而以抒發壯懷和寄托感慨著稱的稼軒詞,也使用了許多廣泛流行的白話俗語入詞,像 “笑”、“算”、“好”、“十分”等等。其他文學家使用白話進行創作的境況,就可想而知了。
通俗白話的廣泛使用,不只是文學樣式的一種特色,它的重要意義在于,隨著市民階層的壯大,用白話來做城市社會生活的表述和交際的工具是勢在必行的了。白話沖破了長期存在的文言為唯一文學語言的格局,換言之,是市民才使白話進入貴族占據的文學殿堂而別張一軍,引領了文學新潮流的到來。
注釋
① 黃仁宇《中國大歷史》第154頁,三聯書店1997年版。① 寧宗一主編《中國小說學通論》第21頁,安徽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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