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學的內容·宋代話本小說·宋代說話·說話體制與家數
宋代說話的演出情況今天所知很少。但從《水滸全傳》第51回中一段描述白秀英的文字,可以得知一些情況。開講前要在勾欄門首掛招子,又稱招牌、紙榜、帳額,也就是今日所謂海報、廣告之類,寫明所講內容和說話人姓名。開場時要用鑼聲來招集聽眾。開講則先說個“入話”(得勝頭回),或詩詞、或小故事,接著再講正文。故事說到冷場時,按唱打住,用盤子向聽眾收錢,然后再接著說完。
由于說話人同行之間爭取聽眾,在伎藝水平日高的同時,也要求專業化,說話的家數,也就出現了。南宋時說話分四家,據耐得翁《都城紀勝·瓦舍眾伎》記載:
說話有四家:一者小說,謂之銀字兒,如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皆是搏刀趕棒及發跡變泰之事。說鐵騎兒,謂士馬金鼓之事。說經,謂演說佛書。說參請,謂賓主參禪悟道等事。講史書,講說前代書史文與興廢爭戰之事。最畏小說人,蓋小說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頃刻間提破。合生與起令、隨令相似,各占一事。商謎,舊用鼓板吹〔賀圣朝〕,聚人猜詩謎、字謎、戾謎、社謎,本是隱語。①
類似說話有四家的說法在吳自牧《夢粱錄》卷二○《小說講經史》中也談到了。但是,由于對上述文字的不同認識和理解,小說史研究者們對于說話四家的分法產生了意見分歧,王國維、魯迅、孫楷第、李嘯倉、譚正璧、趙景深等都提出過不同的分法,可謂眾說紛紜,但都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其中影響較大的意見可以歸納為三種:
第一種以魯迅、孫楷第為代表②。他們把四家分為:一,小說,即銀字兒,包括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說鐵騎兒;二,說經,包括說參請、說諢經等;三,講史書;四,合生,商謎。
第二種以陳汝衡、李嘯倉為代表③。他們把合生、商謎排除在四家之外,而把說公案、說鐵騎兒另為一家,分為:一,銀字兒,包括煙粉、靈怪、傳奇;二,說公案、說鐵騎兒;三,說經,包括說參請、說諢經等;三,講史書。而一、二兩項總稱“小說”。
第三種以王古魯為代表④。在對《都城紀勝》中的文字作仔細研究之后,認為說鐵騎兒可以單獨成一家,而說公案應屬銀字兒一家內,分為:一,銀字兒,包括煙粉、靈怪、傳奇,說公案;二,說鐵騎兒;三,說經,包括說參請、說諢經等;四,講史書。而一、二兩項總稱“小說”。
近年來,由于說話四家仍沒有定論,所以,有關的討論仍在繼續,但論題更為集中了。因為四家中,小說、講史、說經這三家是明確的,問題是另一家到底是“合生”還是“說鐵騎兒”。一些學者進而對“合生”、“鐵騎兒”以及“銀字兒”的含義作了進一步的研究,但由于所引據的資料有限,得出的結論多為推測,并不能對說話四家的分法做出令人信服的結論。以至于有學者對耐得翁說話有四家的說法也發生了懷疑,認為“不必硬湊四家之數”①。
我們認為,小說不但包括以煙粉、靈怪等為內容的銀字兒,搏刀趕棒、變泰發跡的說公案和士馬金鼓的說鐵騎兒也應包括其中。因為,小說之得名,無非是由于以下幾個原因:一,其篇幅短,每天說一個單獨的故事;二,其題目小,為兒女私情、社會瑣聞,寄寓一些喻世、警世、醒世的為人處世的小道理,與講朝代更替、戰爭興廢的大道理不同。從今存的宋元話本來看,說公案的《三現身包龍圖斷冤》(《警世通言》)等和說鐵騎兒的《楊溫攔路虎傳》(《清平山堂話本》)等都是小說的內容。這樣看來,小說應該是內容最雜的一類。
另外,我們認為,合生和商謎也應算作說話之一家。合生是一種以歌唱詩詞為主的口頭伎藝,商謎則是一種與聽眾一起進行的猜謎游戲,往往也是以講唱詩詞的方式來進行的。作為在瓦舍中演出的一種伎藝,合生與商謎在形式上與小說、講史之類一般無二,而與其他的瓦舍伎藝迥異,當時人把它看作說話人的一家,也未嘗不可。因此,我們還是采用魯迅、孫楷第的意見,這與當時說話的狀況大概是比較符合的。
注釋
① 《東京夢華錄(外四種)》,古典文學出版社1956年版。② 參見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12篇《宋之話本》;孫楷第《宋朝說話人的家數問題》,《俗講、說話與白話小說》,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③ 陳汝衡《說書小史》,中華書局1936年版;《說書史話》,人民文學出版社1987年版;李嘯倉《宋元伎藝雜考》,上雜出版社1953年版。④ 《南宋說話人四家的分法》,1949年金陵大學、華西大學合辦《中國文化研究匯刊》第8卷;王古魯編注《二刻拍案驚奇》附錄,古典文學出版社1957年版。① 程毅中《宋元話本》,中華書局198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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