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金元文學與藝術·金代的“說話”藝術與話本小說的發展·金代“說話”伎藝的表演場所
與北宋時期的情況相似,金代“說話”藝術主要是作為市民階層文化消費的一部分而被接受的。
民間的說話。元人葛羅祿迺賢所著《河朔訪古記》卷上記載了元初河北地區中等城鎮中瓦肆的活躍情況:
真定路之南門曰陽和,其門頗寬固,上建樓櫓,有為真定帑藏之巨盈庫也……左右挾二瓦市,優肆娼門,酒爐茶灶,豪商大賈,并集于此。
其于金代遺風當相去不遠。另外,金代民間說話藝術表演還有路歧作場一類,“賈耐兒者,本歧路小說人,俚語詼嘲以取衣食”④。
宮廷的說話。與南宋朝廷設供奉局召說話藝人講唱相似,金代宮廷也專設說話藝人服務。《金史》卷五三《選舉三》在“其他局分”下即列有“說話待詔”。完顏亮之弟完顏充因受亮猜忌,徙于外藩,為西京留守大同尹,在府中招說話藝人講演五代史:“有說史人劉敏,講演史籍至五代梁末帝,以弒逆誅友珪之事,充拍案厲聲曰:‘有如是乎!’”①劉敏所講即是后梁末帝朱友貞弒殺其兄友珪奪取皇位之事。
金初的說話藝人多是由北宋擄取移植者。像孟子書就本是汴京主管京瓦伎藝人的樂官; 金中后期則完成藝人的本土再生產,像《金史》提到的張仲軻:“張仲軻幼名牛兒,市井無賴,說傳奇小說,雜以俳優詼諧語為業。”②并且,在民間表演和宮廷供奉之間也是可以轉化的,像這個張仲軻就成了完顏亮身邊的近侍。
金代后期說話藝術的發展和本土化再生產的情況也可從元初人一些記述中推見。元完顏納丹《通制條格》卷二七“搬詞”條載:
至元十一年十一月中書省大司農呈: 河南河北道巡行勸農官申:順天路束鹿縣鎮頭店聚約百人,搬唱詞話。社長田秀等約量斷罪外,本司看詳:除系籍正式樂人外,其余農民、市戶、良家子弟,若有不務本業,習學散樂,搬唱詞話,并行禁約。
“搬唱詞話”即“說話”。元至元十一年(1274)上距金亡40年,此時說話伎藝仍然盛行不衰,并且廣泛流行于村鎮,引得一般農家子弟也來爭相習說。河北舊屬金源之地,金代后期“說話”的流行情況據此可以想見。
注釋
④ 脫脫等《金史》卷一○四第2301頁,中華書局1975年版。①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卷二四三引《神麓記》,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87年版。② 脫脫等《金史》卷一二九《佞幸》第2780頁,中華書局197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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