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學的內容·宋代文言小說·宋代文言小說概說·宋人的小說觀念及文言小說品類
宋代文言小說的創作,與宋人對于小說觀念的認識有直接的關系。宋代人的小說觀,應該說是與唐代人一脈相承的,但也不盡相同。唐代學者劉知幾從史學家的觀念出發,把小說當作史書的一個分支,強調史料的真實性。他在《史通·雜述》中說:“是知偏記小說,自成一家,而能與正史參行,其所從來尚矣。爰及近古,斯道頻頻。史氏流別,殊途并騖,推而為論,其流有十焉:一曰偏記,二曰小錄,三曰逸事,四曰瑣言,五曰郡書,六曰家史,七曰別傳,八曰雜記,九曰地理,十曰都邑簿。”并指出:“若劉義慶《世說》、裴榮期《語林》、孔尚思《語錄》、陽松玠《談藪》,此之謂瑣言者也。”“若祖臺《志怪》、干寶《搜神》、劉義慶《幽明》、劉敬叔《異苑》,此之謂雜記者也。”這兩類就是我們所說的志怪小說和志人小說。劉知幾的觀念比《隋書·經籍志》有所發展,從此,唐人把原列于子部的小說和原列于史部的雜傳合并,歸于一類。于是,許多文人在小說創作中,自覺地吸收史傳的筆法,在客觀上大大提高了文言小說的文學性和藝術性。
宋代大學者歐陽修在編著《新唐書·藝文志》時說:“至于上古三皇五帝以來世次,國家興滅終始,僭竊偽亂,史官備矣。而傳記、小說外暨方言、地理、職官、氏族,皆出于史官之流也。”(《新唐書·藝文志》序)他也把小說歸于史家一流,繼承了劉知幾的觀念。但因為小說來源于“道聽途說”,其真實性打了折扣,所以,歐陽修在作《新唐書·藝文志》時,把《舊唐書·經籍志》原列入史部雜傳類的一部分書歸入了子部小說類,并沒有把小說類的書歸入史部去。在他的頭腦中,這類作品有一定的史料價值,但說不上是史部著作,這實際上更強化了小說作品在真實性上的要求。這種分類方法得到了當時人和后人的認可。
這種觀念反映到小說創作上,使得宋代的志怪創作一直強調求真紀實,寫法上,“偏重情狀,少所鋪敘”①,力求取信于人;風格上講究質樸簡潔,顯示出了一種追慕六朝志怪的復古傾向。
而對于唐人傳奇,南宋人趙彥衛在《云麓漫鈔》中說:“唐之舉人,先藉當世顯人,以姓名達之主司,然后以所業投獻,逾數日又投,謂之溫卷,如《幽怪錄》《傳奇》等皆是也。蓋此等文備眾體,可以見史才、詩筆、議論。”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宋代人對傳奇小說的看法。“文備眾體”,成為許多宋代傳奇的寫作方針,只不過有的偏史才,有的重詩筆,至于重議論,則更是宋代文人的一大癖好。比較而言,像北宋張君房《麗情集》、劉斧《青瑣高議》、李獻民《云齋廣錄》中所收錄的傳奇,大都偏重詩筆,因而藝術性更強,與唐人傳奇的面貌更為接近,很多學者都把這部分作品看做唐人傳奇的余脈。
注釋
① 魯迅《中國小說史略》第11篇《宋之志怪及傳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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