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shù)在爾躬,允執(zhí)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
舜亦以命禹。
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 有罪不敢赦。帝臣不蔽,簡在帝心。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
周有大賚,善人是富。“雖有周親,不如仁人。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謹權(quán)量,審法度,修廢官,四方之政行焉。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天下之民歸心焉。
所重: 民,食,喪,祭。
寬則得眾,信則民任焉,敏則有功,公則說。
[二十·二] 子張問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從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政矣。”子張曰:“何謂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子張曰:“何謂惠而不費?”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費乎?擇可勞而勞之,又誰怨?欲仁而得仁,又焉貪?君子無眾寡,無小大,無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驕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子張曰:“何謂四惡?”子曰:“不教而殺謂之虐,不戒視成謂之暴,慢令致期謂之賊,猶之與人也,出納之吝謂之有司。”
[二十·三] 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注釋〕 咨(zī): 感嘆聲,表達贊美之意。 歷數(shù): 古代帝王傳承的次序。爾躬: 你的身上。 允: 真誠。執(zhí): 堅持,實行。 “曰”之前應(yīng)當(dāng)有“湯”字,湯即商開國之君。以下引文為《尚書·商書·湯誥》之辭。 予小子: 商湯祭天時自稱,意為天的兒子。履: 商湯的名字。玄牡(mǔ): 黑色公牛。 皇皇: 偉大。后: 君主。后帝: 這里指天帝。 帝臣: 指夏桀。不蔽: 意為不隱瞞(夏桀的)罪行。 簡: 閱,這里意為明白。 朕(zhèn): 自指,意為我。此句是條件句,表示假設(shè)。 以: 這里意為責(zé)怪。萬方: 天下四處八方,指天下百姓。 賚(lài): 賞賜。 周親: 至親。自“雖有周親”至“在予一人”為周武王所說,見《尚書·周書·泰誓》。 謹: 謹慎地檢查。權(quán)量: 指度量衡標準。自“謹權(quán)量”三字以下可以理解為孔子的言語。 修: 這里意為恢復(fù)。 說: 同“悅”。 斯: 就。 屏(bǐng): 去除。 泰: 莊重。 戒: 準備。不戒視成: 不事先做好準備,而期望立刻成功。 慢令致期: 不及時下達政令,卻限期完成任務(wù)。 猶之: 同樣,反正要。與人: 給人物品。 出納: 給出。吝: 吝惜。有司: 負責(zé)具體事務(wù)的小官吏,這里指負責(zé)財務(wù)的小官,用以比喻吝嗇。
〔鑒賞〕 在《論語》最后一篇中孔子先是總結(jié)古代的政治思想。第一章前半部按照歷史的順序,依次引用了古代圣王的話語,這實際是孔子用他的“述而不作”的方法來表達他的政治理念;后半部則提出了孔子的治國大綱。他在政治理念上的繼往開來突出地表現(xiàn)于他的愛民思想,具體說來它有以下幾個方面內(nèi)容:
首先,富民。堯說:“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而堯的繼位者舜又將這一教誨傳給大禹,《論語》以此強調(diào)富民是古代圣王世代相傳的政治理念,而“天祿永終”之說則是對統(tǒng)治者的嚴厲警告,指出不實行富民之策,百姓窮困,會造成失位亡國的災(zāi)難性后果。這一理念在孔子提出的治國大綱中得到了反映,它所特別重視的第一、第二條就是“民、食”。而在第二章中孔子又重申了這一理念,說:“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并且把它列為從政必須遵從的“五美”之首。所有這些充分顯示了富民理念在孔子政治學(xué)說中的重要地位。
其次,寬和施政。《論語》經(jīng)常講到寬容與溫和,它們不僅是個人的美好品質(zhì),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待人接物應(yīng)有的態(tài)度,更重要的還是孔子的基本的政治原則,包含了十分豐富的意義。寬和施政的主張主要是針對當(dāng)時各國實行的苛政這一現(xiàn)實提出的。孔子認為苛政猛于虎,因此他竭力提倡寬和的政治以反對嚴刑峻法和苛捐雜稅。在本篇中寬和的政治理念又有了進一步的展開。孔子提出,政策的實施、官役的派遣、法令的執(zhí)行都不能禍害百姓,都要考慮到百姓的利益。第二章中他主張“擇可勞而勞之”,就是選擇百姓愿意、能夠做的事讓他們?nèi)プ觯詾槿绱瞬艜皠诙辉埂薄?鬃犹貏e憎恨統(tǒng)治者事先不做好準備,卻要求立刻成功;不及時下達政令,卻限時要求完成任務(wù),百姓稍有延誤,就加以懲罰,對這些做法,孔子憤怒地斥之為“暴”、“賊”。
孔子的人道主義精神的又一表現(xiàn)是他對當(dāng)時的犯人的同情之心。他破除了統(tǒng)治階級的偏見和世俗之見,不將犯罪行為完全歸罪于犯罪的個體,而是從對人的價值的堅定信念出發(fā),尋找犯罪現(xiàn)象的社會、政治的原因。在《顏淵》篇第十八章中他把盜竊歸因于統(tǒng)治者的多欲,而在本篇第二章中他又把犯罪行為歸罪于統(tǒng)治者事先不對百姓加以教育,甚至提出“不教而殺謂之虐”,這些都流露出孔子對處于苦難中的百姓的深切憐憫之心。
再次,尊重百姓。在第二章中孔子要求具有一定地位和權(quán)力的人不可因此而驕人。他們待人的態(tài)度要莊重,但不能傲慢,威嚴而不兇猛。遇到管轄范圍內(nèi)的百姓,不論他們?nèi)硕噙€是人少,不論他們的勢力大,還是勢力小,對他們都不可怠慢。這是要求尊重普通百姓的人格。
最后,執(zhí)政者要主動承擔(dān)政治責(zé)任。第一章中孔子精心選擇的古代文獻里遠古英明的圣王都主動承擔(dān)治國中出現(xiàn)問題的罪責(zé)。商湯說:“朕躬有罪,無以萬方,萬方有罪,罪在朕躬。”周公也表示了同樣的態(tài)度,說“百姓有過,在予一人”。這些說法同孔子關(guān)于“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行”(《子路》第六章)的思想相一致,因而也反映了孔子的政治理念。后世帝王常有下“罪己詔”的做法,雖然其中有一些是官樣文章,徒具形式,但也有不少是對于他們自己失政、不端行為的反省,這反映了孔子這一政治理念的影響。當(dāng)然,統(tǒng)治者反省自身的做法產(chǎn)生了一些積極的作用,像唐太宗這樣一些君主,最終能接受大臣的諫言,反省自身行為,承擔(dān)政事舉措不當(dāng)?shù)呢?zé)任,并加以改正,從而形成了國家繁榮昌盛的局面。
此外,“興滅國,繼絕世,舉逸民”的主張也都是愛民思想的表現(xiàn),是為了建立和諧社會。對這三個主張,朱熹解釋為“封黃帝、堯、舜、夏、商之后”,“釋箕子之囚,復(fù)商容之位”,這可能并未得孔子之意,但是朱熹說“三者皆人心之所欲也”(見《四書集注》),則指明了這三個主張的精神實質(zhì)之所在。可見這些主張不是為了開歷史的倒車,而是要恢復(fù)那些群眾所留戀、熱愛的優(yōu)秀傳統(tǒng),要尋找、發(fā)現(xiàn)、任用那些因黑暗的政治而避世的有操守、有才學(xué)的卓異人士。在孔子看來,這些都是為了達到一個總目標,即“天下之民歸心”,從而使社會各方面的積極性都得到發(fā)揮。
孔子沒有提出過民主的政治理念,但是繼承和發(fā)展了古代的民本思想。他的充滿人文精神的觀念和愛民的仁政思想?yún)s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缺乏民主思想造成的缺陷,減少君主專制主義帶來的禍害。
上一篇:《憲問·論語》原文|譯文|注釋|賞析
下一篇:《歲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彫·論語》原文|譯文|注釋|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