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同知吳公,剛正不阿。時有陋規:凡貪墨者①,虧空犯贓罪,上官輒庇之②,以贓分攤屬僚,無敢梗者③。以命公,不受;強之不得,怒加叱罵。公亦惡聲報之④,曰:“某官雖微,亦受君命。可以參處⑤,不可以罵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損朝廷之祿,代人賞⑥枉法贓耳!”上官乃改顏,溫慰之⑦。
人皆言斯世⑧不可以行直道;人自無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
(《聊齋志異》)
注釋①貪墨者——官吏之好財賄者。貪以敗官為墨。②庇——袒護、包庇。③梗——阻擋也,如強梗、頑梗。這里是反抗之意。④惡聲——聲音又大又兇,怒吼的樣子。⑤參處——上報朝廷給以處罰。⑥賞——意同“償”。⑦溫慰——和顏悅色地安慰。⑧斯世——這個世道。
賞析在封建社會的官場上,貪官污吏比比皆是。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無官不貪。貪,就是官員們的本性。俗語“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是一點不錯的。如果貪過了頭,出了麻煩,弄成“虧空犯贓罪”,那也好辦,“上官輒庇之,以贓分攤屬僚”,大家幫襯,躲過去就是了。這所謂的“陋規”,其實何“陋”之有,倒是官場的“正規”,其本質就是官官相護。只要官不丟,就會源源不斷再生出財來,他們在“護”別的官,實際上也是在“護”自己。所以此“陋規”是不成文的“法則”,是為官必遵之規,即便有看法,也“無敢梗者”,上峰下令,誰敢不行!
可是,這位“濟南同知吳公”,倒真是對上峰“梗”了一下,讓氣焰囂張的“上官”結結實實地碰了一個大釘子。
作者是怎樣寫吳公剛正不阿的呢?首先,最突出的是寫他那擲地有聲的語言。對一般官員而言,不必說上峰授命,只要上司一個眼神、一個語調的信息傳遞,立刻便心領神會,知道該作什么和怎樣作。無奈,吳公在上司不但明示而且強迫他這樣作時,他就是不干;上官震怒斥罵,“公亦惡聲報之”。“惡聲”,可見其情緒之激憤,誓死不從之態。他說:“某官雖微,亦受君命。可以參處,不可以罵詈也!要死便死,不能損朝廷之祿,代人賞枉法贓耳!”這是把身家性命都置之度外而以死抗爭的決絕態度,他寧作那筆直可斷的劍,不作那彎腰曲存的鉤!這語言如金石撞擊之火花,奪目耀眼;這語言充滿著血性、充滿著不屈的精神,擊人心魄;這語言表現了吳公的志節,誠乃“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這語言顯示了吳公不隨波逐流、同流合污的決心,和他們沆瀣一氣,那是對人格的極大污辱,“士可殺不可辱”!這無畏的語言也表現了他無私的胸襟,的確是“無欲則剛”。言為心聲,吳公之語就是吳公心跡的最好“自白”,是吳公威武不能屈的性格的極好寫照。
其二是以“上官”態度的變化來反襯吳公。此“陋規”從來如此,無敢違者。上官“命公,不受;強之不得”,竟有這樣的抗上者。上官惱怒,火冒三丈,似觸了人主之“逆鱗”,“怒加叱罵”,大有順我者生,逆我者亡之勢,這正襯出吳公不怕“高壓”的剛正不阿的品格。當吳公的“要死便死”的一番慷慨陳詞后,恐怕吳公之氣還沒有消,而上官馬上換了一副嘴臉,“乃改顏,溫慰之”,剛才的囂張之氣不知哪里去了。原來他以為勃然變色、叱罵一通,足可以威懾下官;而今反之,下官吳公之“惡聲”卻真正威懾了上官,使之不得不變換面孔,自找臺階下。究竟誰有威懾力量呢?還是吳公。吳公之剛正擊垮了對手的氣焰,令人心折、欽佩。
末段是作者的評論:“人皆言斯世不可以行直道;人自無直道耳,何反咎斯世之不可行哉!”它點出了“直道可行”之題。然而細分析此論,它帶有理想化的“烏托邦”的色彩。如果社會上的官員都能行直道,從自己作起,那無疑是造福百姓的天大好事,可是在那污濁的社會里,作為統治百姓的國家機器——官僚機構,有幾人能行直道、潔身自好的呢?社會土壤本身就是滋生貪官的溫床,像吳公這樣的官員,寥若晨呈!那上官的“改顏”,能說明他已改弦更張、心回意轉了嗎?人們有理由為吳公的未來擔心。
實際上,這篇小品給人思想上的重要啟示,倒不是“直道可行”,而是“直道敢行”。當惡勢力向人們張牙舞爪、讓你屈從時,人們敢不敢為了民眾的利益、為了人格的尊嚴,不惜一切地堅決抗爭?吳公作出了樣子。人們從中看到了我們民族非常寶貴的不屈的斗爭精神。所以“直道敢行”才是本文的思想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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