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加之罪,其無辭乎》原文與賞析
(里克)①對(晉惠公)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②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左傳·僖公十年》)
注釋
①里克:晉國大臣,曾幫助晉惠公登上王位。②其:難道。
譯文
(里克)回答(晉惠公)說:“如果不廢除別人,君王您怎么能坐上王位?要給別人加上罪名,還怕沒有證據嗎?我已經聽到命令了。”于是用劍自殺而死。
感悟
歷代統治者總想控制著對臣民生殺予奪的大權,而這又必然招致臣民的仇恨和反抗。大臣與君主都是這種不平等君臣關系的犧牲品,所以建立一種雙向制約、平等的君臣關系才是穩定和可持久的。
上一篇:《欲利者非耕不得,避害者非戰不免》原文與賞析
下一篇:《欲戰其民,必以重法》原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