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非為貧也,而有時乎為貧》原文與賞析
孟子曰:“仕①非為貧也,而有時乎為貧;聚妻非為養②也,而有時乎為養。為貧者,(當)辭尊居卑③, 辭富(多)居貧④(寡)。……位卑而言高⑤,罪也;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恥也。”(《孟子·萬章下》五)
注釋
①仕:做官。②養:贍養。③尊、卑:高位低位,大官小官。④富、貧:厚祿,薄俸。⑤言高:高言,高談闊論。
譯文
孟子說:“做官不是因為貧窮,但有時候又確實是由于貧窮而做官;娶妻不是為了孝敬、贍養父母,但有時候又確實是出于孝敬、贍養父母而娶妻。由于貧窮而做官的,就應當不做大官而做小官,不享厚祿而受薄俸。(因為他做官的目的只是為了個人擺脫貧窮,而不是為國為民。)由于貧窮或無能而甘居下位卻又高談闊論、恣肆妄言,那就是一種罪過。在朝廷中做大官卻不推行治國富民之道、有所作為,那就是一種恥辱。”
感悟
做官如果是為了發財而不是為人民服務,那就難免不淪落為貪官、罪人。什么時候我們國家也出現像義工那樣的“義官”,我們的反腐工作就輕松了。倫敦市曾有一任市長的年薪才只有象征性地1英鎊。這不是“義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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