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與法,表里也》原文與賞析
古者,國容不入軍,軍容不入國。軍容入國則民德廢,國容入軍則民德弱。故在國言文而語溫,在朝恭以遜,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問不言,難進易退。在軍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①不拜,兵車不式②,城上不趨③,危事不齒④。故禮與法,表里也;文與武,左右也。(《天子之義第二》)
【注釋】①介者:穿著鎧甲的人。②式:通“軾”,馬車前面的橫木,古人常在上行俯首之禮。③趨:奔跑。④不齒:此指不按尊卑順序排列。
【譯文】古時候,朝廷的儀容不用在軍隊中,軍隊的儀容也不用在朝廷內。軍隊的儀容用在朝廷,民眾的德行就會廢弛;把朝廷的儀容用在軍隊中,軍隊的尚武精神就會被削弱。因為,在國中說話要溫文爾雅,朝見君主要恭敬謙遜;為人要嚴于律己,寬以待人;國君不召不來,不問不說;朝見時禮節隆重,辭退時禮節簡單。在軍隊中要昂首直立,在戰陣中要行動果斷,穿著鎧甲不跪拜,在兵車上不行禮,在城上不急走,遇危險不懼怕。所以說,禮和法互為表里,文和武不可偏廢。
【評說】治國用兵從來都是國之大事。先哲的思考值得我們認真學習和借鑒。就禮法而言,現實生活中的法律不可謂不多,然而違法亂紀者也不可謂不少。究其原因,失去仁愛精神和道德支撐的法律必然冰冷而又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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