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督責之術》原文與賞析
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為桎梏”者,無他焉,不能督責,而顧以其身勞于天下之民,若堯、禹然,故謂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韓之明術,行督責之道,專以天下自適也,而徒務苦形勞神,以身徇百姓,則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貴哉!夫以人徇己,則己貴而人賤;以己徇人,則己賤而人貴。故徇人者賤,而人所徇者貴,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為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而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繆矣。謂之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史記·李斯列傳》)
【注釋】恣睢(zì suī):放縱暴戾。徇(xùn):通“殉”。
【譯文】申不害說過“占有天下卻不懂得縱情享樂,這就等于把天下當成自己的鐐銬”這樣的話,沒有別的意思,只是講不督責臣下,而自己反辛辛苦苦為天下民眾操勞,就像堯和禹那樣,所以稱之為“鐐銬”。如果不能夠學習申不害、韓非的高明法術,實行督責措施,一心想著用天下來使自己舒服快樂,而只是白白地操心費力,拼命為百姓干事,那就成了百姓的奴仆,并不是統治天下的帝王,這有什么值得尊貴的呢!讓別人為自己獻身,那么就會自己尊貴而別人卑賤;讓自己為別人獻身,那么就會自己卑賤而別人尊貴。所以獻身的人卑賤,接受別人獻身的人尊貴,從古到今,沒有不是這樣的。自古以來之所以尊重賢人,是因為受尊敬的人本身尊貴;之所以討厭不賢良的人,是因為不賢良的人本身卑賤。而堯、禹是為天下獻身的人,現在卻由于因襲世俗的說法而受到尊重,這也就掩蓋了尊重賢人的用心,這可以說是個絕大的錯誤。說堯、禹把天下當做自己的“鐐銬”,不也是很合適的嗎?這是不能督責別人所產生的過錯。
【評說】法家把為民眾著想視為虧本的買賣。法家的代表人物一脈相承,不僅不遺余力地嘲諷儒家的偶像,還崇尚極端的功利和自私。在法家的眼里,人世間除了功名利祿,別無他物,人與人之間無溫情可言,相互之間遵循的是弱肉強食的游戲規則,作為統治萬民的君主在極端自私的心理驅使下,對于權術的玩弄更是會達到無以復加的地步。歷史上人們對法家的一些思想諱莫如深,應是情理之中的事?;蛟S法家的一些聳人聽聞的言論過于陰暗和丑陋,注定難以登上大雅之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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