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金錢,父子同受罪
高恒,是乾隆年間大學(xué)士高斌的兒子,其姐姐又是乾隆皇帝的慧賢貴妃,因為這層裙帶關(guān)系,他年輕時就做了高官,戶部主事、郎中、長蘆鹽政、兩淮鹽政等官他都做過,尤以鹽政時間為長。
在中國封建社會里,食鹽歷來實行官家專賣。所以,主管鹽政的官僚,一直是財源滾滾。
高恒的堂兄高晉,也是官運亨通,在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被調(diào)為兩江(指江南、江西兩省,后江南分為江蘇和安徽,但三省仍合稱兩江)總督。按照當(dāng)時的律法,哥哥做了兩江的總督,擔(dān)任兩淮鹽政的高恒必須回避,所以,他在高晉上任的同時被調(diào)為總管內(nèi)務(wù)府大臣。雖然不再做鹽政,但是他還不時地插手鹽政,兩年后又改任吏部侍郎,仍然過問鹽政。
乾隆皇帝那時每年都要南巡,每次南巡都由鹽商出錢為他建造行宮。這是一筆非常大的開支,而且每年的費用都在增長,因此,造成以后征繳困難的情況出現(xiàn)。這時,高恒想出一個辦法,他替鹽政上書說:如果每年從鹽稅中預(yù)提四十萬兩作為皇帝南巡的費用,這樣就不會再出現(xiàn)征繳困難的情況了。很明顯,這筆錢是為皇帝享樂用的,乾隆當(dāng)然也就順?biāo)浦鄣赝饬诉@個建議。但在這之外,高恒向鹽商收公使錢,就是讓鹽商每四百斤鹽出銀三兩交給政府,但是這筆錢根本沒有上交到部里,而是裝進(jìn)了高恒自己的腰包。
后來,兩淮鹽政尤拔世上書揭發(fā)了這件事情,乾隆非常氣憤,立即罷免了高恒的官,并且將高恒交給刑部調(diào)查,結(jié)果證實了高恒的違法行為,乾隆帝定了他的罪。
當(dāng)時,高恒的兒子高樸時任山東漕政官,但他并沒有因為父親犯罪而受到牽連,相反,在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還被提升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乾隆皇帝當(dāng)時還召見他,給他以勉勵。
高樸只貪圖安逸,在其位不謀其政,吏部上書要求撤他的職,但是乾隆帝不同意,還讓吏部對他寬大些。乾隆皇帝有一個專門記載大臣們功過的筆記本,太監(jiān)高云從無意中把這件事情泄露出去了,高樸聽說后便奏了高云從一本。乾隆皇帝因此便更加喜歡高樸。有人揭發(fā)高樸的不軌行為時,乾隆帝也總是偏袒他。
因為有乾隆帝的偏袒,高樸更加不顧法紀(jì),貪婪無忌。
一次,高樸去葉爾羌(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莎車縣)辦事,得知距葉爾羌四百里的密爾岱山產(chǎn)玉,但該山早已被封禁。于是,他就上書乾隆,請求每年開采一次,很快得到批準(zhǔn)。于是,高樸便役使眾多回民采玉,開采出來的玉也不交回政府部門,而是賣掉,把錢歸為己有。后來,有人向乾隆揭發(fā)此事,乾隆派人調(diào)查,結(jié)果確實如此,因此下令抄了他的家。從他的家中不但抄得了他私藏的金玉,而且還抄出了他私藏的黃金五百余兩,銀約兩萬兩。
這次,乾隆帝絲毫沒有顧及高樸是貴妃的侄子,派人把高樸帶到殿上問:“皇后的兄弟犯法,該怎樣處置?”高樸怎么會不明白皇上的意思,他知道有人以他的姑姑慧賢貴妃的名義替他說情,所以,現(xiàn)在皇上是在告訴他,無論是誰犯法都要依律處置。
因此,貪婪成性的高樸被判處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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