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采用打比方,然后推論出中心論點。是議論文常用的論證方法之一。其特點是先用人們常見的、熟知的事物做比喻,然后得出某種觀點、道理或主張。它可以采用一個比喻,也可以采用多個比喻。
例如《戰國策》中《莊辛幸臣論》,文章開頭指出:“見兔而顧犬,未為晚也;亡羊而補牢,未為遲也?!边@兩個比喻為論證中心論點做了準備。接著采用四個比喻來闡明道理:蜻蛉以為沒有災難,也沒有哪個和它相爭,卻被小孩子從空中打下喂了螞蟻;黃雀以為沒有災難,也沒有哪個和它相爭,卻被王孫公子從高處打下,放鍋中烹調;黃鵠以為沒有災難,也沒有哪個和它相爭,卻被獵人射中,放鍋里烹調;蔡靈侯不把國家的事放在心上,恣意享樂,卻被楚大夫子發縛住交給了楚靈王。結尾,文章水到渠成地得出結論:楚襄王整日逍遙自在,而不把天下國家的事放在心上,也即將“死于安樂”。從而闡明了楚襄王立即吸取前車之鑒做出善后之策,還不算晚的中心論點。
運用先喻后正,要設喻在先,結論在后。設喻要通俗、生動、形象,結論要緊承喻體,中間不可脫節。采用多個比喻,它們必須本質特征相同,這樣才能得出一致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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