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辯者呂不韋與《呂氏春秋》·《呂氏春秋》中的邏輯故事·穿井得人》注釋|譯文
宋之丁氏家無井,而出溉汲①,常一人居外。及其家穿井,告人曰:“吾穿井得一人。”有聞而傳之者曰:“丁氏穿井得一人。”國人道之,聞之于②宋君。宋君令人問之于③丁氏,丁氏對曰:“得一人之使④,非得一人于井中也。”求聞之若此,不若無聞也。(《呂氏春秋·察傳》)
【注釋】①汲:取水。②③于:“聞之于宋君”的“于”,是“到”的意思。“問之于丁氏”的“于”,是“向”的意思。④使:使用。
【譯文】宋國有個姓丁的人,家里沒有水井,需要到外面去取水澆地,所以經常派一人在外專管打水。等到他家打了水井,他告訴別人說:“我家打水井得到一個人。”有人聽了就去傳播:“丁家挖井挖到了一個人。”都城的人紛紛傳說這件事,被宋君聽到了。宋君派人向丁氏問情況,丁氏答道:“是說挖井得到了一個人的勞力使用,并非說在井內挖到了一個人。”像這樣聽信傳聞,不如不聽。
【評說】說話說成這樣,還不如不說呢!之所以會出現這種以訛傳訛的現象,是由于“吾穿井得一人”是個有歧義的判斷,它既可以表示“我們家挖井得到了一個勞動力”,也可以表示“我們家挖井挖出一個人來了”。沒有歧義的語句經過廣泛散布傳播,往往也會發生偏差轉義,何況是一個本來就含有多義的語句,怎么不越傳越離奇?
一個多義詞在一定的語境中究竟表達的是哪一種含義,應該是確定的,這是同一律對概念所提出的邏輯要求。概念的內涵與外延有其確定性。不管人們在什么時候、從什么角度來認識概念,在一定的條件下(確定的時間、空間內),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都是有一定的所指。這樣,概念之間才能相互區別,人們的思想交流才能順利進行。概念的確定性決定了概念不能模糊,不能隨便替換,不能相互混淆。
成功的言語交際,要求語言表達不能含混而有歧義。消除含糊其辭的方法說來也簡單:平日里,為了在語言交際避免誤解,我們最好是把不該省略的詞語補充完全,或者多問幾句話,確定當時的語境,以便正確地理解和運用詞語,正確地形成和表達判斷。
上一篇:《反對詭辯的荀子與《荀子》·稽實定數》注釋|譯文
下一篇:《“中國的亞里士多德”墨子與《墨經》·《墨經》中的邏輯故事·竊餅與竊邑》注釋|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