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亞里士多德”墨子與《墨經》·概述·關于同一律》注釋|譯文
彼,不可兩也。(《經說上》)
【譯文】辯論的對象不能是兩個不同的對象。
【評說】這里說到的是形式邏輯同一律。我們在談話、論辯的過程中,所用的每一個概念、所下的每一個判斷,其含義都必須是明確的,不能含含糊糊,使人一頭霧水,不明所云。否則,就會違反同一律,犯“偷換概念”的邏輯錯誤。例如,古希臘的詭辯家歐布利德的“你頭上有角”的詭辯就是這種邏輯錯誤的典型:“你沒有失去的東西,就還在你那里;你沒有失去角,所以,你就是有角的人。”所謂“你沒有失去的東西”,是指你“原來就有”而沒有失去的東西。但“你沒有失去角”卻是說你沒有失去“原來就沒有的東西”。字面上雖然相同,但它們所表達的實質含義是不同的。原來沒有的東西無所謂“失去”,所以,得出的結論應該說也是荒唐的。
上一篇:《“中國的亞里士多德”墨子與《墨經》·關于判斷·全稱判斷——“盡”》注釋|譯文
下一篇:《“中國的亞里士多德”墨子與《墨經》·概述·關于排中律》注釋|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