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皋亭下不數十步,便是大江,其半是峨眉雪水,吾飲食沐浴皆取焉,何必歸鄉哉!江山風月,本無常主,閑者便是主人。問范子豐新第園池,與此孰勝?所不如者,上無兩稅及助役錢耳。
———《蘇軾文集》
【文章鑒賞】
蘇東坡以詩得罪,在知湖州任上被逮赴御史臺獄,得不死,謫貶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元豐三年(1080)二月到黃州(今湖北黃岡),先寓居定惠院,五月遷臨皋亭。這原是一處水驛,在州城南朝宗門外長江邊上。
李白詩曾云:“江帶峨眉雪。”(《經亂離后天恩流夜郎……》)東坡在黃州,日對大江流水,也寫出“認得岷峨春雪浪”(《南鄉子》)、“猶自帶、岷峨雪浪,錦江春色”(《滿江紅》)之句,并此而三了。蓋因“我家江水初發源”(《游金山寺》),江水引發了他久客思歸、謫宦思鄉之心,乃是人情之常,這里獨加上“吾飲食沐浴皆取焉,何必歸鄉哉”這一筆,從反面拍入,其無可奈何、隨遇而安之想,還有因受羈的自嘲之意,被讒的抑郁之情,都寓于灑脫的口吻之中,妙在不便說破,知者自能領會。
由此又轉出“江山風月,本無常主,閑者便是主人”的感悟之言,其核心是一個“閑”字。這個“閑”是花了很大代價(得罪幾死)才得到的,也算是“因禍得福”吧。看他自言此間“風濤煙雨,曉夕百變,江南諸山,在幾席上,此幸未始有也”(黃州《與司馬溫公書》),顯得多么隨緣自適,樂以忘憂,這是他這一時期的基本生活態度。從而又不禁有“范子豐新第園池,與此孰勝”這一“問”。范子豐名百嘉,是蜀郡公范鎮第三子,東坡的兒女親家。范鎮為神宗時大臣,與司馬光齊名,反對新法。東坡下獄時,范鎮已致仕,朝廷追索其與東坡往來書札文字甚急,仍上疏力救。———須知承受譏諷文字不上繳,在當時就是一項大罪的。兩家關系可謂至深。從他意欲以臨皋勝景與范家新第園池比高下,開玩笑而又認真,也可看到彼此間的率真隨便。這個“孰勝”的問題是不需要答案的,提出比較的本身便自卜“必勝”。可巧南宋的陸放翁無意中替他們作出了評判。《劍南詩稿·讀許渾詩》云:“裴相功名冠四朝,許渾身世落漁樵。若論風月江山主,丁卯橋應勝午橋。”裴度為唐朝名相,于洛陽午橋創別墅,花木萬株,中起涼臺暑館,名曰綠野堂。許渾唐詩人,曾為州刺史,因病退居潤州丁卯橋丁卯莊。論風光之美,甲第名園不如江山勝景;游賞之樂,朝中仕宦不及山野閑人。蘇、陸二大詩人,可謂想到一處去了。
這封小簡,臨末卻掛了一條不尋常的尾巴,說:居住郊野,風光雖好,但有兩稅和助役錢的負擔,不及上邊之無此。這里東坡又在借機會批評新法。他先在熙寧六年(1073)任杭州通判時作《山村五絕》,后被列為烏臺詩案“譏諷朝政”的“罪證”之一。關于其中“杖藜裹飯去匆匆,過眼青錢轉手空;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一首,在“詩案”中曾自供:“言鄉村之人,一年兩度夏秋稅,及數度請納和、預買錢,今來更添青苗助役錢,因此莊家幼小子弟,多在城市,不著次第,但學得城中人語音而已。以譏新法青苗助役不便也。”不料創痛未定,在此處忍不住又要刺一下子,而且比詩中寫得更直接。在大獄之后,已自知“醉里狂言醒可怕”(《定惠院寓居月夜偶出》)了,還作此等語,這在東坡黃州文字中,也可算是一個特例吧。所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但若非受信者是范子豐,恐怕東坡也不會如此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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