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年體
以年代為線索編排的有關歷史事件,如《左傳》。
2.紀傳體
通過記敘人物活動反映歷史事件,如《史記》。
3.紀事本末體
以事件為主線,將有關專題材料集中在一起。首創于南宋的袁樞。如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
4.國別體
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的歷史。如《戰國策》。
5.語錄體
常用于門人弟子記錄導師的言行,有時也用于佛門的傳教記錄。因其偏重于只言片語的記錄,不重文彩,不講篇章結構,不講篇與篇之間甚至段與段之間時間及內容上的必然聯系。如:《論語》、《孟子》。
5.通史
不間斷地記敘自古及今的歷史事件,如《史記》。
6.斷代史
記錄某一時期或某一朝代的歷史,如《漢書》。
以上六種體例是按不同標準分的,實際上同一史書按不同標準可同時歸入不同體例。如《三國志》屬紀傳體、國別體、斷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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