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你的假設有問題,別想誤導我”|預設謬誤
生活中,有一些論證是依賴于假設的,即用那些被認為理當如此的、有力的預設或背景信念去做論證。但是,如果論證一個存在爭議的信念理當如此時,它就犯了預設謬誤。
所謂預設謬誤,簡單來說就是,假設不正當,卻還通過精確的論證來表述。換而言之,假定本身就是有問題的,所以結論也不成立。這一謬誤包含多種形式,我們可以結合一些例子分別再來看一下。
·預設謬誤形式一:爭議前提
在許多有關沖突議題的日常論證中,爭議前提的謬誤比較常見。
前提1:在墮胎的過程中,胎兒被故意殺害了。
前提2:胎兒是無辜的人。
前提3:故意殺害一個無辜的人是謀殺。
結論:墮胎屬于謀殺。
我們來看看這個例子,前提1是沒有異議的,但是前提2和前提3卻存在爭議:胎兒到底是不是人呢?這是有爭議的,故而不能用來作為論據,除非已有充分的理由來支持這些前提。要避免這樣的謬誤,我們就要保證不讓前提含有任何沖突的語句。
·預設謬誤形式二:竊取論題
竊取論題的謬誤,通常是要求聽者直接接受結論,而未給出任何真正有價值的證據,故意隱去某個重要卻存在爭議的假設。換句話說,如果一個論證把它著手證明的結論假定為一個前提,那它就是竊取論題。
——為什么中國人愛說謊?
顯然,看到這個論題時,我們應當論證“中國人是否愛說謊”,但說話者直接把“中國人愛說謊”這個命題作為事實來提問,其后也只就“為什么”來作答,而不去論證“中國人是否愛說謊”,這就是竊取論題。
·預設謬誤形式三:復雜問句
復雜問句,是以問句預設了某些假設為真的方式來詢問。這種謬誤詢問了一個只能夠用“是”和“否”來回答的問題。當一個問句是復雜的,且掩藏著多個預設時,就必須逐個否定,不然就會導致對其他假定的肯定。
清朝時發生過這樣一件事:兩個差役對龐振坤說:“你家養的賊,偷了這一帶財主的東西,現在在衙門候審。”龐振坤一聽,就知道是他之前得罪過的財主故意陷害。他想,賊應該不認識他,于是就跟著差役去了衙門。
到了街上,他向熟人要了一個紙盒,套在頭上,把臉遮住,只留著兩個眼睛。來到大堂上,他對縣官說:“家里養了賊,實在沒臉見人,所以才用紙盒遮住。”
縣官問賊:“這就是你的主人?”
賊說:“是的。我在他家已經三年了。”
這個時候,龐振坤問那賊:“我龐振坤沒什么名氣,但我這個龐大麻子是遠近聞名的。你在我家里住了三年,你說說看,我是大麻子還是小麻子?是黑麻子還是白麻子?”
賊愣了一會兒,心想,還真是個厲害的角色,我得說一個“活話”。于是,賊回答說:“你這個麻子,不大不小,不黑不白。”
這時,龐振坤取下紙盒,說:“縣太爺,您看我臉上,哪兒有麻子?”
原來,這個賊是財主買通的一個地痞混混。結果,此人被判了誣陷罪。
我們看得出來,龐振坤詢問賊的那一句話——“我是大麻子還是小麻子,是黑麻子還是白麻子”,就是一個復雜問句。無論對方怎么回答,都相當于承認了這一虛假的預設,即“主人臉上有麻子”。
在生活中,當有人向我們提出這種復雜問句時,一定要注意辨別其中所包含的預設的真假。因為詭辯者通常為了達到詭辯目的,會刻意制造復雜問句,誘惑我們落入他的陷阱。反之,如果我們身處需要辨別真偽的場合,也可以用復雜問句來探聽虛實。
·預設謬誤形式四:虛假選言
眾所周知,選言是有兩個命題或“選言肢”的復合命題。所謂虛假選言,就是一種推理錯誤,會影響選言前提的論證。
當論辯者給出一個選言前提,而該前提表達了窮盡的、不相容的選言肢時,我們必須判斷實際情況是否是這樣。
——要么所有英國大學都把項目完全轉變成在線課程,要么所有英國人都將破產。
這個論證中就犯了虛假選言的謬誤,因為前提1的假設是不可靠的。
要避免虛假選言,我們在評估一個具有選言前提的論證時,要考慮以下幾點:
·1.斷言所提供的兩個極端選擇肢是不是僅有的可能選擇?
·2.選擇肢是否被假設為不相容的?
·1和2在事實上是否為假?
如果所有的答案都為“是”,那么這個論證就犯了虛假選言的謬誤。
·預設謬誤形式五:例外謬誤
例外謬誤是削弱論證的另一種預設謬誤,即當一個論證判定某個情況符合某個普遍規則或原則,但事實上這是一個例外情況時,該論證就犯了例外謬誤。
假設,某人做了這樣一個推理:
——狗是友好的動物。
——我的皮皮是一只狗。
——皮皮是一只友好的動物。
假設,皮皮最近咬了某人的6個朋友,以及3個陌生的路人,那我們要如何判斷這個論證?通常來說,“狗是友好的動物”是真的,但這個規則對于皮皮來說并不適用,某人并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忽略了這個規則也有例外情況。所以,他的推理屬于例外謬誤。
在生活中,我們要如何避免例外謬誤呢?
牢記一點:通常為真的原則可能并不總是真的,有時也有例外。即使是最佳的原則也有例外,并且如果一個原則被濫用,就會產生例外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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