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亨一言斷茄案
明代,鄞縣縣令李亨判決過一件偷茄子的案子。
有個菜農,種菜的技藝甚好,他的菜一上市就給搶購一空,引得鄰居又妒又羨。一次,那菜農種的茄子剛剛成熟,鄰居就趁夜偷摘個精光,一大早挑到集市去賣。
菜農正要到園子里去采摘蔬菜,發現一片茄子地只有光禿禿的茄葉,情知遭了偷竊。正驚疑間,忽有一個小孩飛跑過來報信:“伯伯,伯伯,隔壁家的伯伯偷了你的茄子,正慌慌張張挑著上市去哩。”
菜農聽了火冒三丈,急忙趕上官道,很快就追上那個偷茄賊。
豈料那賊說:“這茄子是我自家的,你不要誣陷好人!”
菜農說:“這是我家的,我認得的,你種的茄子哪有我的好?!”
兩人爭吵了許久,最后竟到縣府打起官司來。
縣令李亨見他們吵吵嚷嚷,冷冷地說:“誰也不準爭吵!把茄子統統倒出來看看!”
差役奉命將茄子倒在廳堂上。只見那些茄子泛著又油又亮的紫色光芒,顯然還沒有完全長得飽滿、結實。
李亨觀察了一會,心中已明白了幾分,便問:“是誰拿到市上去賣的?”
偷茄賊道:“是我。自己種自己賣唄。”
李亨對偷茄賊喝道:“你就是小偷!”
偷茄賊大喊:“冤枉!冤枉!”
李亨冷笑道:“如果真的是你的茄子,你怎么舍得在它們還沒有完全成熟就摘下來去賣呢?”
偷茄賊被問得滿面羞紅,只得乖乖地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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