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昉驗布糾冤案
宋朝尚書左丞高昉任蔡州知府時,曾斷過這樣一樁案子:
蔡州有個財主名叫王義,一日夜晚擁進一幫蒙面強盜,將王家老小全部捆綁,關入柴屋,房內細軟一洗而空。
案子報到州府,知府高昉命手下限期破案。幾天下來,毫無進展。高昉細心察看了王義家失物的清單,便將清單分發給辦案官吏,要求以此為線索,在街頭巷尾注意觀察。
一天早上,捕快在市場上巡視,只見有一個攤上5個壯漢在賣舊衣服,價格很便宜。捕快見疑,裝作顧客上前挑選,忽見一衫褲上繡有王字,他頓想到王義失竊清單上有此物,立即招呼其他捕快,將5個壯漢拘捕到衙門審理。不想5個壯漢卻大喊冤枉,不承認與盜案有涉。官吏命大刑伺候。不一會兒,5個大漢便被打得皮開肉綻,終于招供。罪狀和贓物都已俱備,立即將案卷交予高昉,請示要以極刑懲處。
高昉發現5人招供有幾處不符,馬上派人前往調查5人的家境及平時的德行。發現這幾個人平時老實本分,家境尚可,均以合伙販物為生。高昉又將那繡有王字的衫褲取來察看,覺得有異。便傳王義到府查證。
高昉問:“你所失的衫褲是同一端布做的嗎?”
王義答道:“是。”
高昉比量衫褲用布的幅尺,發現二者闊窄不同,疏密有異。
高昉將衫褲上的王字給王義看,王義道:“這不是我的。我那王字是用黃線繡的。”
一切明了后,高昉又將5個囚犯帶上詢問,5人又大呼冤屈。
高昉問:“先前為什么認罪?”
5人齊道:“不能忍受毒刑拷打,只求速死算了。”
證據不足,高昉慰撫5人一番,立即將他們釋放。
過了幾天,在高昉的精心布置下,捉住了真正的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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