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騰》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劉騰》人物故事小傳
劉騰(公元464—523年),字青龍,平原(今山東聊城東北)人,遷居南兗州譙郡(今河南商丘東北),南北朝時期北魏宦官。幼時坐事被處腐刑,成為宦官,補小黃門。通過向孝文帝告發幽后的隱私、選召民女、護衛太子等事,備受寵信,累任中常侍、大長秋卿、金紫光祿大夫、太府卿、衛將軍、封長樂縣公、司空公。曾因其弟未被清河王元懌任用,與元叉勾結,殺害元懌,囚禁靈太后,專擅朝政達4年之久。假公濟私,賄賂公行,剝削六鎮,欺壓百姓,勒索宮女,為人痛恨。正光四年(公元523年)三月,死于任上。
〔正 史〕
劉騰,字青龍,本平原城民,徙屬南兗州之譙郡。幼時坐事受刑,補小黃門,轉中黃門。高祖①之在懸瓠,騰使詣行所。高祖問其中事,騰具言幽后②私隱,與陳留公主告符協,由是進冗從仆射,仍中黃門。
后與茹皓使徐、兗,采召民女,及還,遷中給事,稍遷中尹、中常侍,特加龍驤將軍。后為大長秋卿、金紫光祿大夫,太府卿。
肅宗③踐極之始,以騰預在宮衛,封開國子,食邑三百戶。是年,靈太后④臨朝,以與于忠保護之勛,除崇訓太仆,加中侍中,改封長樂縣開國公,食邑一千五百戶。拜其妻時為鉅鹿郡君,每引入內,賞常賚亞于諸主外戚。所養二子,為郡守、尚書郎。騰曾疾篤,靈太后慮或不救,遷衛將軍、儀同三司,余官仍舊,后疾廖。騰之拜命,肅宗當為臨軒,會其日大風,寒甚而罷,乃遣使持節授之。騰動充宮役,手不解書,裁知署名而已。奸謀有余,善射人意。靈太后臨朝,特蒙進寵,多所干托,內外碎密,棲棲不倦。洛北永橋,太上公、太上君及城東三寺,皆主修營。
吏部嘗望騰意,奏其弟為郡帶戍,人資乖越,清河王懌抑而不與。騰以為恨,遂與領軍元叉害懌,廢靈太后于宣光殿,宮門晝夜長閉,內外斷絕。騰自執管鑰,肅宗亦不得見,裁聽傳食而已。太后服膳俱廢,不免饑寒。又使中常侍賈粲假言侍肅宗書,密令防察。叉以騰為司空公,表里擅權,共相樹置。叉為外御,騰為內防,迭直禁闥,共裁刑賞。騰遂與崔光同受詔乘步挽出入殿門。四年之中,生殺之威,決于叉、騰之手,八座、九卿旦造騰宅,參其顏色,然后方赴省府,亦有歷日不能見者。公私屬請,唯在財貨;舟車之利,水陸無遺;山澤之饒,所在固護;剝削六鎮,交通互市。歲入利息以巨萬計。又頗役嬪御,時有征求;婦女器物,公然受納,逼奪鄰居,廣開室宇,天下咸患苦之。
正光四年⑤三月,薨于位,年六十。赗帛七百匹、錢四十萬、蠟二百斤。鴻臚少卿護喪事,中官為義息,衰绖者四十余人。
騰之初治宅也,奉車都尉周特為之筮,不吉,深諫止之,騰怒而不用。特告人曰:“必困于三月、四月之交。”至是果死,廳事甫成,陳尸其下。追贈使持節、驃騎大將軍、太尉公、冀州刺史。騰之葬日,閹官為義服,杖绖衰縞者以百數,朝貴皆從,軒蓋填塞,相屬郊野。魏初以來,權閹存亡之盛莫及焉。
靈太后反政,追壓爵位,發其冢,散露骸骨,沒入財產,后騰所養一子叛入蕭衍,太后大怒,因徙騰余養于北裔,導遣密使追殺之于汲郡。
《魏書》卷九四
〔注 釋〕
①高祖: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文帝。公元471—499年在位。②幽后:魏孝文帝皇后馮氏,以私情失寵,遣詔賜死。③肅宗: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明帝元詡。公元516—528年在位。④靈太后:魏孝明帝生母。⑤正光四年:公元523年。
上一篇:《劉勝》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劉勝》人物故事小傳
下一篇:《劉英》歷史評價與正史事跡,《劉英》人物故事小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