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兩晉南北朝·殷蕓·牛郎織女
亦題《織女》、《牽牛織女》。南朝梁神話小說。原載《殷蕓小說》(今本無),見《月令廣義·七月令》引文。袁珂《古神話選釋》選錄。這是較早從正面記敘牛郎織女故事的小說。敘述:天河的東岸住著織女,她是天帝的女兒,年年在織布機前投梭織布,勞苦操作,織成了云錦天衣。天帝憐念她獨居無偶,允許將她嫁給河西的牽牛郎。哪知道她婚后卻把織作事情荒廢了。天帝惱怒,責令她仍舊回到河東去住,只允許她一年一度和牛郎相會。這則神話傳說,寫出了牛郎織女的神婚及“一年一度相會”的原委,曲折地反映了古代人民對男耕女織、夫妻恩愛的美滿幸福生活的向往。從故事內容看,它經過了封建文人的篡改,因此才將牛郎織女的被罰、阻隔天河,諉之于織女的嫁后貪歡,懶惰廢織。從這里也可看出:篡改者一方面在給殘暴的天帝涂脂抹粉,使讀者看起來他是這樣好心(“帝憐其獨處,許嫁河西牽牛郎”)而公正;另方面也站在夫權主義立場,歧視婦女,而加重婦女的罪戾(不說牛郎廢耕,單說織女廢織)。這些封建思想,實屬糟粕(參見袁珂《神話選譯百題》)。作品雖經竄改,但它還沒有完全失去其原始性質,大體上展現了牛女神話的基本框架。其主人公織女、牛郎,是兩個“女織男牧(或耕)”的勞動者的“平民形象”。尤其是織女,她“年年機杼勞役,織成云錦天衣”;她與牛郎的結合,才使孤苦勞作的命運有所改變。她分明是勤苦而處于“社會底層”的勞動婦女的象征。她與牛郎的婚配,寄托了勞動者的美好愿望。但她與牛郎的美滿生活卻遭到了權力大神——“天帝”的破壞。“天帝”以“廢織”(《太平御覽》卷三十引《日緯書》謂“牽牛娶織女,取天帝二萬備禮,久而不還”)為由,責令織女歸天河之東,只許他們“一年一度相會”。這種把牛女夫妻活活拆散的粗暴作法,暴露了“天帝”的丑惡嘴臉。本篇小說結構完整、想象樸素,情節本身具有生動性,主要人物形象具有可愛性,所以,這一故事雖然粗樸(“粗陳梗概”),但它也具有“永久的魅力”。神話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反映了古民們對現實世界的樸素想象,也反映了他們對宇宙的直觀認識。本篇故事起源甚古,它即是古民對天象觀察認識的幻想反映。本文說“天河之東有織女”(今織女星則在銀河西)。據鄭文光《中國天文學源流》第三章說,“據計算,公元前2400年,河鼓(牛郎星)在織女西”,所以公元前2400年,大概產生了牛女神話。那時正是夏朝之前的父權制時代。馬克思曾說:“古代各族是在幻想、神話中經歷了自己的史前時期。”牛女神話就是當時所創造的“不是用文字來記載的神話、傳奇和傳說的文學”(參看馬克思《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到夏代,古民們曾用織女星所向以定四時(見《夏小正》),足見織女星對遠古人的影響。人們把天上的兩顆星宿說成是一對夫妻,這是對偶婚在神話中的反映。牽牛在天河西,織女在天河東,東升西落,男跑女追,緊緊相隨,這大概與父權制時代婦女地位下降,而在情愛方面得要主動、大膽有關吧。隨著對天象的長期觀察,古民們發現牛、女二星宿總是兩相離,不能聚在一起,大概由此萌發了牛、女二人一年才得相會的創作動機吧。另一方面從父權制到奴隸社會以及封建社會,產生了壓迫階級和被壓迫階級,其階級特征反映在神話上,就是上帝的出現。牛女神話中的“天帝”就是奴隸社會、封建社會中最高統治者、壓迫者的投影。所以他拆散牛女美滿生活,極易引起人們對他的不滿和對牛女遭遇的同情。這就是這個故事反封建色彩頗濃的原因。周秦時代,《詩·大東》也提到了牛女故事(“維天有漢,監亦有光”;“跂彼織女,終日七襄”;“睆彼牽牛,不以服箱”),但詩作與牛女故事的主旨無涉,它只是牛女神話生發出來的小支流。漢代的《淮南子》有“烏鵲填河成橋而渡織女”(《歲時廣記》卷二十六引文),《風俗通》有“織女七夕當渡河,使鵲為橋”(《歲華紀麗》卷三引文)等記載,這大概是古人觀察天象時,發現七月初的黃昏,牛女二星都出現在子午線上,看似距離相近多了;這時又是烏鵲脫毛的季節,從而幻想出了七月七日牛女鵲橋相會的傳說。東漢末年還出現了《古詩十九首·迢迢牽牛星》的抒情詩,把牛女神話“詩化”了。魏晉時代,張華《博物志》又有“天河與海通”,記一個海島上的人乘浮槎到天河遇牛女事;《集林》記有一人尋河源,入天河中遇織女浣紗,并得織女所賜支機石之事。這是兩則側面記敘牛女事的神話,其中已雜入關于仙境和相星術的觀念,使牛女故事“仙話化”了。而殷蕓《小說》這篇神話雖然記載晚了些,但它并未脫離牛女愛情故事的本體,也算牛女故事中的佳作之一。牛女故事在“唐宋以后又和‘天鵝女郎’、‘山伯英臺’兩個故事混合,變成了今天流行全國各地的三種情節不同的牛女故事的類型,但是其中只有‘鳥鵲添河’型才屬于這個神話的傳統形式。”(范寧《牛郎織女故事的演變》,見《文學遺產增刊》第一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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