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兩晉南北朝·劉義慶·鸚鵡救火
亦題《鸚鵡滅火》。南朝宋寓言小說。劉義慶撰。原載《宣驗記》。見《藝文類聚》卷九十一、《初學記》卷三十、《六帖》卷九十四,《太平御覽》卷九二四引文。魯迅《古小說鉤沉》輯錄。劉世德《魏晉南北朝小說選注》、李格非、吳志達《文言小說》皆選錄。作品敘述:有只鸚鵡飛往別的山中居住,山中禽獸總是互相尊重、和睦相處,可鸚鵡想:“雖然大家處得很好,但終究不便長期住下去。”于是,便又離開了那里。幾個月以后,突然山中著了大火。鸚鵡老遠看見后,便趕緊想辦法去救火,他鉆到水里把羽毛弄濕,然后又飛到山中把身上的水灑到火上。天神看見他這一行動后說:“你雖然有救火的意圖和決心,但像你現在這樣的做法有什么用呢?”鸚鵡回答:“我雖然知道這樣做也沒有多大用,也救不了火,但因為我在這山中寄住過,山里的禽獸曾都做過好事,互相幫助,情同兄弟。所以我這樣做,實在是我不忍心袖手旁觀,眼睜睜看著它們遭災受難啊!”鸚鵡的行動和它所說的話感動了天帝,天帝便降雨撲滅了大火,救出了山中所有禽獸。作品原意是宣揚佛教“普救眾生”觀念的。“鸚鵡救火”形象的本身所蘊含的積極意義,完全突破了作者宣揚佛教觀念的消極意圖。我們從故事本身來看,鸚鵡救火,“天神嘉感,即為滅火”,其寓意明顯為:“誠能感天。”只要有救助別人的善良愿望和積極行動,即使力量單薄,也能感動“天神”,而達到目的。它與《愚公移山》故事有異曲同工之妙。小說采用童話式的以物擬人的手法,寫了鸚鵡的赤誠善良,見義勇為。“入水沾羽,飛而灑水”,其力量和作用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的情操則是高尚的,表現了一種弱者不計成敗,向強者抗爭的精神。“天神”與鸚鵡的對話,那似乎高大的“天神”,卻顯得淺陋、平庸;對比之下,鸚鵡卻顯得很可敬,有見識。“天神”卻成了鸚鵡的陪襯。鸚鵡實際上是現實生活中那種志意真誠,重視義氣,樂于助人,品德高尚之人的生動寫照。鸚鵡救火事原出吳康僧會譯《舊雜譬喻經》卷上第二十三條。從原故事看,它表現的是印度民族的想象力。鸚鵡救火,實在太可憐,所以《舊雜譬喻經》說:“天神感其至意,則雨滅火也。”從《宣驗記》其文看,鸚鵡那種弱小、可憐的形象意義,也有一定的流露。這也說明印度佛教思想傳入中國后,對中國小說創作的影響也是不小的。所以,《宣驗記》的鸚鵡形象,就與中國傳統文學作品中所描寫或歌詠的鸚鵡的靈巧、美麗,或贊美鸚鵡的渴望自由等,大相異趣。《宣驗記》中另則類似的故事為《雉滅火》,唯事太簡。唐玄奘《大唐西域記》卷六所載“雉滅火”故事,則把“雉”的形象寫得比《宣驗記》中鸚鵡的形象更為剛強。參看《雉滅火》條。《異苑》卷三也載本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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