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兩晉南北朝·祖沖之·枉殺鬼
亦題《秣陵樂伎》、《陶繼之》。南朝齊志怪小說。祖沖之撰。原載《述異記》。《太平御覽》卷四○○、《太平廣記》卷三二三、《六帖》卷二十三皆引載(文各有異)。魯迅《古小說鉤沉》、鄭學弢校注《列異傳等五種》皆輯錄。李格非等《文言小說》、李繼芬等《漢魏六朝小說選譯》皆選錄。作品敘寫陶繼之元嘉末任秣陵(在今江蘇省南京市)縣令殺劫時而枉殺大樂伎遭報應的故事,反映了人民對官吏冤殺無辜的痛恨心情,有一定社會意義。其中寫冤鬼捉弄陶繼之,而“跳入陶口,仍落腹中,須臾復出”等報仇方式,想象奇異,構思新穎。詳細評介參見《大樂伎》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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