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法通議》的主要內容,《變法通議》導讀
《變法通議》是宣傳變法維新的政論集,維新變法運動的代表著作之一。梁啟超撰。光緒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1896—1897)陸續發表于上海《時務報》及1898年的《清議報》。有報館合訂本,后輯入《飲冰室合集·文集》。
梁啟超(1873—1829),廣東新會人,舉人出身。近代資產階級改良派政論家、學者。早年受傳統封建教育,后師從康有為,遂棄舊學而習新學。光緒二十一年(1895),隨康有為發動“公車上書”。次年在上海主編《時務報》,發表《變法通議》等鼓吹變法維新的文章,在思想界引起震動。光緒二十三年(1897)受聘為湖南長沙時務學堂總教習。“百日維新”期間,奉命以六品銜專辦京師大學堂、譯書局事務。戊戌政變后流亡日本,先后創辦《清議報》、《新民叢報》,鼓吹立憲保皇,反對資產階級民主革命。辛亥革命后,以立憲派為基礎組織進步黨,擁護袁世凱,并出任袁記政府司法總長。后反對袁世凱復辟帝制,策動蔡鍔組織護國軍反袁,并親到兩廣參加護國戰爭。袁死后,又組織研究系與段祺瑞合作,出任段內閣財政總長。曾倡導文體改良的“詩界革命”和“小說界”革命,并為二十世紀初資產階級史學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晚年任清華學校研究院教授,并兼北京圖書館館長,一生著述甚豐,內容宏富。梁死后,其著述由中華書局輯為《飲冰室合集》出版。
《變法通議》由《自序》、《論不變法之害》、《論變法不知本原之害》、《學校總論》、《論科舉》、《論學會》、《論師范》、《論文學》、《論幼學》、《學校余論》、《論譯書》、《論變法必自平滿漢之界始》、《論變法后安置守舊大臣之法》、《論金銀價漲落》等十四篇文章組成。其中,《論變法必自平滿漢之界始》一文發表于《清議報》第一、二冊,時當戊戌政變以后,但觀文義,可知仍為政變以前所作。
《變法通議》是維新變法思想的代表作。全書以鼓吹變法為宗旨。批判封建頑固派墨守祖宗之法,以資產階級進化論為武器,論證變法的必要性與合理性。指出宇宙萬物、人類歷史都是在不斷發展變化,“變”是古今之公理,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變亦變,不變亦變”,只有變法,才能夠保國、保種、保教。批判洋務派只求為西學附庸,變末而不知變本。提出“變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興,在開學校,學校之立,在變科舉,而一切要其大成,在變官制”的政治主張,在實質上提出了變封建政體為資產階級政體的問題。
《變法通議》的民權思想,是其 “開民智”的政治主張。全書以大量的篇幅論述“開民智”問題,認為中國民智未開,變法自強應首先開民智,進行思想啟蒙,此乃實現民權的前提。提出開民智要從興學校、辦學會入手,認為學校是國家進步興亡的關鍵,“亡而存之,廢而舉之,愚而智之,弱而強之,條理萬端,皆歸本于學校”。學會是議院之母,“欲振興中國,在廣人才,欲廣人才,在興學會”。必須 “學校振之于上,學會成之于下”,才能達到開民智的目的。
《變法通議》把西方資產階級史學和中國封建史學,區別為民史和君史,認為西方民史是史裁之正規。反映了資產階級史學思想的萌芽。
《變法通議》在學術上提倡經世致用。主張政學為主義,藝學附之;以六經諸子為經,西人公理公法之書輔之。實質是提倡以民權思想為核心的政治學理為主,以近代科學文化為輔。這是民主與科學口號的雛型。
《變法通議》是時代的感召而作,體現了救亡圖存、變法自強的愛國思想,對維新派和維新變法運動起了重要的啟蒙和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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