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論》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美國當代著名哲學家、倫理學家約翰·羅爾斯的倫理學、政治哲學名著,1971年在美國出版發行。中譯本根據美國哈佛大學出版社1971年版譯出,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8年3月出版,編入《外國倫理學名著譯叢》。本書的主要內容是:功利主義在現代道德哲學中占主導地位。其他理論,如直覺主義,沒有提供能與之抗衡的道德觀。為此,作者認為應當以一種更抽象的社會契約論來替代功利主義。其出發點是:社會基本結構是正義的主題,人們在達成其它協議之前,首先要就社會制度的原則達成協議。然而這種締約不是一種實際的歷史行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狀態中的選擇的結果。對這種選擇的哲學描述只能是:它是相互冷淡的個人在無知之幕背后的選擇。對所選擇的原則的直接檢驗是看按它們安排的社會制度是否符合人們的直覺判斷;另一個檢驗是看它們是否適合人們的目的。本書約50萬字,共分為3編:理論、制度和目的。第1編主要論述了正義論的基本觀點;第2編則通過描述一種滿足兩個正義原則的社會基本結構和考察兩個正義原則所帶來的義務和職責來展示兩個正義原則的內容;第3編的主要目的是聯系人類的思想情感和目標志向,解決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的穩定性和正義與善的一致性問題,解釋社會的各種價值和正義的善。總之,羅爾斯的正義論是一種繼承西方契約論的傳統,試圖代替現行功利主義的、有關社會基本結構的正義理論。本書是作者近20年努力思考的結晶,它是美國大學里哲學、政治、法律等有關學科的最重要的必讀書之一,它被譽為“二次大戰后倫理學、政治哲學領域中最重要的理論著作”,甚至被認為將要列入世界的經典著作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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