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經》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戰國時魏文候李悝約于周威王十九年(前407)編纂而成。此書不僅是李悝在魏國實行變法的直接成果,也是春秋末葉以來各諸候國立法之大成?!斗ń洝吩脑缲?,今所見片斷自《晉書·刑法志》、《唐律疏義》和《七國考》(明代董說撰)所引桓譚所著《新論》的記載。三處的記述大致相同,以《七國考》為最詳。據其記載可略知《法經》的體系構成、指導原則、內容和特點?!斗ń洝贩譃楸I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6篇。李悝以為“王者之政莫急于盜、賊”,故將盜法、賊法列于6篇之首,把打擊的鋒芒集中指向威脅封建地主階級政權和他們私有財產制度的所謂“盜賊”。其中盜法是保護地主階級財產的法律,賊法是保護地主階級人身安全和政權穩定的法律。盜法、賊法二篇成為《法經》的主要內容;囚法、捕法二篇是為囚禁、逮捕盜賊而設定的網捕法律,是為盜法、賊法服務的;雜法是關于盜賊以外的狡詐、越城、賭博、貪污、淫亂、逾制等犯罪和刑罰的規定,以維護封建等級制度和統治秩序;具法是根據犯罪和罪犯的不同情況分別予以加重和減輕處罰的具體適用刑罰的規定,類似現今刑法中的總則部分。這6篇法律規定了有關犯罪、刑罰及刑罰的適用,同時還包括猶如現代刑事訴訟的一些內容,基本上是一部諸法合體而以刑為主的刑法和刑事訴訟法典,已形成了一個較完整的法典體系。因此,自秦漢起,歷代封建統治者都視《法經》為立法的樣板,李悝也被尊崇為封建律法的鼻祖?!斗ń洝纷鳛榉饨ā胺ǖ渲础?,在中國刑法史上占有奠基的地位,影響尤為深遠。雖然《法經》律文已失傳,但就從其6篇篇目,也可為研究中國封建制刑法史劃定大的方向和范圍,是刑法學的一份珍貴的歷史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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