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冤錄》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元王與(1260~1340)撰。初版于至大元年(1308)問世,是繼《洗冤錄》、《平冤錄》之后的一部法醫學專著。舊時該書與《洗冤錄》、《平冤錄》并稱“法家檢驗三錄”。作者曾任鹽官案牘,鑒于洗冤、平冤二錄互有損益,遂以省部頒發的儒吏考試程式(結案式)為持循之本,分門編類,并結合他自己在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檢驗死傷案件的豐富經驗撰成此書。認為洗冤、平冤,終不如無冤,故書取名為《無冤錄》。該書元刻本早佚。現存最古的、完整的《無冤錄》為明刻本《新刊無冤錄》,藏于北京圖書館。此外,清刻沈碧樓叢書本所收《無冤錄》也是較好的版本。這兩種版本內容完全相同,可以互相證明都是元刻《無冤錄》的重刊。該書分上下兩卷,內容由3個部分組成。其中,第一部分是王與自己的論著與經驗,包括今古驗法不同、自縊字義、驗尸法物銀釵假偽、中毒、辯親生血屬、婦人懷孕死尸、病死罪囚等內容。第二部分是檢驗傷死的程式,為元代的檢驗制度,包括尸帳式、尸帳例、尸帳仵作被告人畫字、自縊免檢、尸傷不明、寒暑變動、初復檢驗關文式等17項內容。第三部分是根據結案式、洗冤錄、平冤錄編輯的,基本上為原文引用,并注明出處,包括檢驗總說、驗法、勒死、自縊、刀傷死、刺死、火燒死、凍死、餓死、車碾死、壓死、男子作過死等辯驗傷死之法及其他各種傷死共43項。該書蜚聲中外,影響很大。其主要貢獻在于指出了《洗冤錄》的一些錯誤,如將食嗓(食管)說成在氣嗓之前,對其死后分娩的地水風火說提出了質疑;介紹了許多元代的檢驗制度,其中一些是現今難以找到的;最先考證了“滴骨驗親法”的歷史;在論銀釵試驗法、論自縊與勒死的區別上有所創新;是唯一記載重要失傳書目《平冤錄》(宋末元初趙逸齋以《洗冤集錄》為藍本編輯而成)內容的書籍,該書曾流傳于國外,成為朝鮮、日本的檢驗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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