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的書院制度》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陳元暉、尹德新、王炳照編著,1981年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本書對中國古代書院的發生發展、興衰廢馳、組織制度、教學形式等進行分析介紹。書院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教育形式,其組織管理形式和教育教學制度、方法與官立的太學、郡縣學不同,對中國封建社會教育的發展有重要影響?!皶骸敝Q始于唐,據袁枚《隨園隨筆》:“書院之名起唐玄宗時,麗正書院、集賢書院皆建于朝省,為修書之地,非士子肄業之所也”。但書院制度至宋始完備,分官方設立和私人創建的兩種書院。私人創建的書院最早應推張九宗書院。建于貞觀九年(635)。宋初有白鹿洞、岳麓、應天府、石鼓、嵩陽、茅山六大書院,北宋書院一度沉寂,南宋書院的興盛是由于儒家學者的提倡,發軔于朱熹興復白鹿洞書院。南宋時期理學的發展促進了書院的發達,而書院的發達也推動了理學的發展,書院的聲勢骎骎乎有超過官學、取代官學之勢。元代書院的地區分布仍以江南最多,朱熹《四書集注》成為儒家主要經典和各類學校的基本教材始于南宋,但確立其法定地位并普遍推廣實施卻在元代。明代對發展官學十分重視,分設南北監,改應天府學(南京)為國子學,在北京又設國子監。明代書院由衰而興,導因于科舉腐敗,教育空疏,一批士大夫興復或創建書院,倡講學之風,王守仁、湛若水對書院講學制度做出了貢獻。明代后期以東林書院最著名,它不僅在學術上主張切中時弊,更把學術活動與政治斗爭密切結合;不僅影響了一代學風,對社會風尚也產生了深刻影響。明代書院的官學化進一步加強,明末官學、書院和科舉幾乎融而為一,是封建社會后期教育制度的重要特點。清代對書院由消極抑制逐步轉變為積極興辦,加強控制的政策。政府掌握書院主持人和講學者的任命大權,規定考核、獎勵、提升制度,書院數量超過宋、元、明各朝,受學術思想和學風變化,形成以講求理學為主、以博習經史詞章為主、以考課為主和注重學習西洋近代科學的4種類型的書院?!爸v會”是書院區別于一般學校的重要標志,這一重要組織形式產生于南宋,明代中葉之后最盛,延及清代。它有宗旨、規約、組織、規定日期和隆重的儀式。開始只是一種教學活動,逐漸擴展為社會的揚勵學術的聚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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