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對分為“字面假借對”和“諧音假借對”兩種基本形式。所謂字面假借對,指在對仗中直接借用字面義,即字面本義。例如:
回日樓臺非甲帳,去時冠劍是丁年。(溫庭筠《蘇武廟》)
“甲帳”之“甲”用天干本義,甲帳指漢武帝所造帳帷,以甲乙丙等天干排序。“丁年”之“丁”本義乃指成年男子,壯丁之謂。此處卻借用了“丁”字的字面義(天干義),故可與“甲”字對應。又如:
竹葉于人既無分,菊花從此不須開。(杜甫《九日五首(其一)》)
蝴蝶夢中家萬里,杜鵑枝上月三更。(崔涂《旅懷》)
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杜甫《曲江對酒(其二)》)
第一對是一個字面假借對。其中“竹葉”實乃酒名,借字面義為“竹之葉子”,故可與“菊花”對應。第二對中“杜鵑”實乃花名,借用字面本意與“蝴蝶”相對應。第三對亦是一個字義假借對。其中,“尋常”則假借其古義(本義):八尺為一尋,二尋為一常。其中都含有數字成分,故“尋常”可與數詞“七十”對應。
古詩句中這樣的例子并不常見,是一種特殊的對仗手法,我們在賞讀中可以逐步了解,并嘗試使用。
諧音假借對是詩詞對仗中的一種特殊技法,即利用漢字多同音字的特殊屬性,用諧音之法,在讀音上形成“工對”的假象,以豐富詩詞的表現手段,下面我們來看幾個實例。
張子容《逢孟浩然》詩:“樽開柏葉酒,燈發九枝花”,句中“柏”字,諧音為“百”,恰與下聯“九”字相對,形成數字對。
梁揆《雕鶚離風塵》詩:“高騰霄鳳渚,下睨塞鴻賓”,句中“渚”字,諧音為“主”,恰與下聯“賓”字形成工對。
詩詞中的這種現象絕非偶然,而是作者有意利用諧音手法,使詩句對仗中的字詞通過讀者的諧音聯想,形成讀音上的工對,歷代詩家多用此法,我們再來舉一些例子。
劉禹錫《陋室銘》:“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借“鴻”為“紅”,與“白”相對。杜甫《哭李常侍》詩:“次第尋書札,呼兒檢贈詩”,借“第”為“弟”,與“兒”相對。東坡“通印子魚,披綿黃雀”,借“子”作“紫”字,與黃相對。沈括云:“自朱耶之狼狽,致赤子之流離”,不唯“赤”對“朱”,“耶”對“子”,而“狼狽”、“流離”乃獸名對鳥名也。又如“廚人具雞黍,稚子摘楊梅”,亦以“楊”借“羊”字。《螢雪雜說》載省題詩:“白發不愁身外事,六幺且聽醉中詞”,以“六”借作“綠”字。《東門種瓜》詩:“青門無外事,尺地是生涯”,以“尺”字借作“赤”字。陸佃《謝吏部尚書表》云:“六燕相停,試銓衡次輕重;乙鴻遼遠,欲審別其飛翔”“乙”與“六”亦借對。
“諧音假借對”是一種難度較大的對仗手法,需要作者有嫻熟的駕馭語言文字的能力,初學者應當慎用。不然,很可能陷入“畫虎不成反類犬”的尷尬境地。
上一篇:什么是“合掌”
下一篇:什么是“交錯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