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
在西文中,“幻想”一詞是“奇思幻想”的縮寫,其英文為fan-tasy,拉丁文為fantasia,是從希臘文音譯而來的。在討論西方文學評論中的“幻想”這一概念時,必須聯系到另一個概念——“想象”(見“想象”),研究兩者的異同,方能明確“幻想”的含義。
在中世紀的拉丁文中,“想象”與“幻想”有時同義,有時異義。例如,兩者在阿奎納斯的筆下是同義的;但在阿爾貝圖斯·馬格努斯的作品里,“幻想”是指意象的聚集,而“想象”則指主動運用這些意象的能力。
在意大利文中,“想象”是指較高層次的、創造性的藝術活動,而“幻想”則指較低層次的藝術活動。
在德文中,“想象”也指較高層次的藝術活動,而“幻想”是指較低層次的藝術活動。讓·保爾指出,想象是“一種把各個部門合成整體的創造力”,而幻想只是“一種豐富多彩的記憶”。
在英國文學史上,許多作家都曾對這兩個概念發表過看法。德萊頓認為,想象是一種全面的活動,而幻想僅是一種語言表現法以及一種思想的變形。雷諾爾茲認為,想象屬于天才,而幻想僅為趣味。休姆認為,想象在藝術創作中不僅是合理的,而且是必要的,而幻想只是藝術家的一些“松散零亂”的想法。達夫認為,想象屬于創造,而幻想僅為戲娛。斯圖爾特的看法類似德萊頓的觀點。他認為幻想只是一種語言表現法,而想象則能創造行為、人物、場景。
在區分想象與幻想這兩個概念方面,最值得注意的是柯爾律治的闡述。柯爾律治指出:想象是一種具有普遍性的、層次較高的藝術活動,而幻想則是一種有局限的、層次較低的藝術活動。他認為:幻想要依靠初級想象獲得素材,其作用類似于次級想象,但其范圍僅限于現象而不涉及本體;幻想只具備隨意運用素材的能力,而不具備修改、重塑和整合素材的能力。他說:“幻想實際上是從時間和空間順序中解放出來的一種記憶的形式。”和普通的記憶一樣,幻想必須通過聯系的法則,接受現成的素材。這些素材是確定的事物。幻想不能上升到對確定事物的模仿。柯爾律治并不否認想象和幻想會以各自的方式,處理同樣的素材,也不否認想象有時甚至會借助幻想“作為補充”,“因為高層次的智力必須借助低層次的能力才能發揮作用。”但是柯爾律治明確地指出了幻想與想象的區別。
華茲華斯在文學思想上與柯爾律治有許多共識,但是對于幻想這一概念卻與柯爾律治的看法有所不同。他認為,幻想與想象主要不是類型不同,而是兩者的作用有程度之別。“聚集與聯系,引發與整合”的功能既屬于想象,也屬于幻想。“由于幻想是一種積極主動的能力,因而它也是……一種創造性的能力。”但是幻想的創造力較小,對所用的素材不作大的改造,它的創造沒有多大的價值,也沒有持久的影響。華茲華斯在《抒情歌謠集》序言中明確地指出,在他自己的創作經驗中,幻想是伴隨著想象而產生的。
到了20世紀,意大利的批評家克羅齊認為,想象在美學創作過程中具有核心作用,而幻想只是突然出現的一連串意象或不自然地組合起來的一堆意象,只是一些互不相關的東西的集合。他指出,這就是想象與幻想之間的真正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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