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詞論· 窺詞管見》新詩鑒賞
詞論,一卷,清李漁撰。漁(1611~1680)字笠鴻,中年后號笠翁,亦號笠道人、隨庵主人、新亭樵客等,金華蘭溪(今屬浙江)人。生于如皋,明諸生。入清不仕,以寫小說、戲劇及率戲班搬演戲劇為生。
全書共二十二則,大多是針對明詞創作之弊而發。此書之開篇就強調詞之特質。批評明詞多類似民間小曲,指出詞應該“上不似詩,下不似曲”。并說:“大約空疏者作詞,無意肖曲,而不覺仿佛乎曲;有學問人作詞,盡力避詩,而究竟不離于詩。”“詩有詩之腔調,曲有曲之腔調。詩之腔調宜古雅,曲之腔調宜近俗。詞之腔調則在雅俗相和之間。”李漁著重論述了詞曲之間的區別,從“神情氣度”到“一字一句之微”,作者均作了細致的辨析。
關于詞的內容,作者提出:“文字莫不貴新,而詞為尤甚。”“意新為上,語新次之,字句之新次之。所謂意新者,非于尋常聞見之外,別有所聞所見,而所謂之新也。”他指出在日常習見的生活中就有極奇之事,極艷之情,這些“考諸詩詞,實為罕聽罕睹,以此為新,方是詞內之新”。詞語之新對于富于新意之作品,在李漁看來反而不特別必要:“意之極新,反不妨詞語稍舊,尤物衣敝衣,愈覺美好。”
他還提出“詞之最忌者有道學氣,有書本氣”。強調“好詞當一氣如話”,要使人可解。此書多講詞之作法,詞衰落三百年后,這是第一部系統論詞專著。
有中華書局1986年排印《詞話叢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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