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俗學·禮制·喪禮
悼念及安葬死者的過程及其禮儀,在 “五禮” 中屬兇禮。古人相信人有靈魂,人死后靈魂不死,因此喪葬非常嚴肅莊重。孔子在解釋 “孝” 時,就曾經說: “生,事之以禮; 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據 《禮記》記載,古人在親屬初去世后,先要用新棉放在死者口鼻之上,判斷其是否絕氣,叫作 “屬纊” (屬是置放,纊是新棉)。然后為之招魂,叫作 “復”,即 “復魂” 的意思,由生人登上屋頂,面向北方,呼喚死者的名字,反復三遍,死者不醒,再辦理喪事。喪事的過程非常復雜,在古代專門有以替人辦喪事謀生的人。首先,要派人赴告于死者的遠近親屬以及上司、朋友,叫作 “報喪”; 各色人等便相繼前來吊唁,吊唁者須向死者贈送衣被。其后,舉行 “斂”的儀式,即給死者裹上衣衾,叫作 “小斂”; 將尸體入棺,叫作“大斂”。斂時,以珠玉貝米等物放在死者口中,叫作 “飯含”。入斂后,停喪待葬叫作 “殯”,據《說文解字》: “死在棺,將遷葬柩,賓遇之。” 親人去世后,不愿早早離去,停在家中,活著的人像對待賓客似地對待已死者,故稱 “殯”。殯的時間長短不一,短則七十日,長則三年,要選擇吉日而葬。在此之前,還要請巫卜(風水先生和八卦先生等) 選擇好墓地的方位和下葬的日期,然后才是出殯送葬。古代送葬的儀節規定是白衣執紼,紼是拉柩車的繩子,親友穿著素服,幫著拉柩車,當然只是個象征的儀式。送葬時,執紼的人還要唱挽歌,古樂府中的 《蒿里》、《薤露》等就是古代的挽歌。下葬后,還要舉行儀式,將死者的神主 (牌位)按照輩份安放在祖廟中相應的位置上,與先祖一同受到祭祀。至此,喪事才告結束。此后,死者親屬還要按照規定,在一定的時間內在衣著、飲食、起居等方面遵守一些特殊的禮節,以示哀悼,叫作 “服喪” 或 “居喪”,期限短則三月,長則三年。這只是一個概括性的描述,實際的喪事過程及其儀式要復雜得多,如在死者去世到下葬的過程中,每舉行一次主要的儀式,死者家屬須 “哭踴” (號哭頓足),這 “哭踴” 的儀式一般人就莫得其詳,而須請辦喪事的專家現場指導。而且,由于死者地位不同,喪事的繁簡還有許多差別。后代中國漢族的喪事大體上沿襲了這些程序,不過隨著社會風氣的變化,也有所“損益”,如現在還流行的燒紙錢的習俗,就是漢代以后才出現的。隨著佛道二教的傳播,漢族的喪禮中還增加了 “水陸道場” 和“齋醮”等超度亡靈的宗教儀式。古代中國人相信靈魂不死,所以對死并不感到特別恐懼。帝王登基的頭等大事之一,就是為自己選好墓地,并開始營建陵寢; 即使是普通百姓,許多人也在生前請風水先生看準墓地,并備好棺木。而喪事的辦理,則成為死者及其家屬在社會上的一次 “大展示”,故而中國人將喪事稱為 “白喜事”,與稱為 “紅喜事” 的婚事構成了人一生中最隆重的兩次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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