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學·儒教·天命
儒教的基本教義之一,即天神或天帝的意旨。“天” 最初的意義是 “顛”,即頭頂,甲骨文的 “天” 字象人形,上面一橫特粗,象人的頭部,引申為頭頂上的空間。“天” 字在商周之際具有神秘的意義,指最高主宰神,與上帝同義,所以又時常稱 “天帝”或 “昊天上帝”。周武王伐紂,即宣布紂王 “自絕于天”,而以 “恭行天罰” 為動員令。孔子說 “天生德于予”,孟子說 “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董仲舒說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變,道亦不變”,等等,無不具有宗教上的神圣意義。古今人類對自身并不完全自信,尤其是面對生老病死以及人生命運等等,更是無能為力,于是就將諸如此類問題的決定權歸之為“天意” 或上帝。認為人生的一切都受冥冥之中的神意支配安排,由此獲得一種精神上的平衡。這就是 “天命” 觀念的心理基礎。中國古人用 “天命” 來解釋人生,孔門弟子子夏說: “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歷代帝王用 “天命” 來論證他們君臨天下的合法性,叫作 “受命于天” 或 “奉天承運”。清太祖努爾哈赤甚至以 “天命”來作為其開國的年號; 又用 “天命” 來解釋新舊王朝更替的必然性,叫作 “天命靡常” 或 “天命轉移”。在古人心目中,天命當然是神秘莫測的,陰陽八卦、星相巫術等等神秘文化,就是先民為了探求天命神意而創造出來的天人之學。大智大慧如孔子,也是到 “五十而知天命”,而且聲稱“君子有三畏”,第一就是 “畏天命”。盡管后來荀子有 “制天命而用之” 的命題,終不能從根本上動搖中國人的 “天命” 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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