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史籍·四史
“正史”的典范,指《史記》、《漢書》、《后漢書》和《三國志》。唐代以前,《史記》、《漢書》、《東觀漢記》被合稱 “三史”,唐玄宗以后,《后漢書》 取代 《東觀漢記》 而躋身 “三史”之列。唐宋科舉考試,其中的“史科”,也以所謂 “三史” ( 《史記》、《漢書》、《后漢書》) 為限。盡管唐太宗時官修的 《隋書·經籍志》 總論 “正史” 時,將 《史記》、《漢書》、《東觀漢記》、《三國志》、《后漢書》并提,但并沒有 “五史” 或 “四史” 的名目。以 《史記》、《漢書》、《后漢書》、《三國志》 合稱 “四史”,始于清代。乾嘉學者王鳴盛 《十七史商榷》說: “唐宋以來,學者恒言五經三史,則專指班、馬、范矣。愚竊以為宜更益以陳壽稱 ‘四史’,以配五經,良可無愧。其余各史皆出其下。”唐以后歷朝官修正史多是宰相領銜的 “集體項目”,雖能存一代之史,但多是官樣文章,既缺乏司馬遷、班固、陳壽、范曄那樣的史識,又沒有諸位高手的傳神之筆,如同一部部陳年 “流水帳”。這些缺憾,歷代史家不是沒有認識到,但無人能改變這種局面。事實上,歷代官修正史,都是召集當朝第一流的史學家撰寫的。但即使膽識超群、才氣橫溢的史學家,一旦被召進朝廷的史館,也筆不由己,為各種清規戒律所拘,只能炮制“遵命史學”。清代學者推崇 “四史”,勸讀史者宜先讀 “四史”,可見他們對唐以后的官樣文章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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