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歷史進步產生重大作用的事件·光武中興
公元前25年,劉秀稱帝,重建漢政權,定都洛陽,史稱東漢,劉秀即光武帝。以后又經過十二年,削平群雄,完成統一事業。劉秀統治時期,注意整頓吏治,發展生產,加強集權,社會秩序相對穩定,史稱“光武中興”。
劉秀建國后,為了穩定和鞏固封建統治,首先致力于整頓吏治,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他鑒于西漢末期權臣當政,外戚篡權,地方權重等歷史教訓,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劉秀的功臣大都得以列侯奉朝請,只享受優厚待遇,而不參予政治。對于諸侯王與外戚權勢,劉秀也嚴加控制,嚴禁他們交通賓客,結黨營私。對于大臣,督責尤嚴。為了加強集權,劉秀還在體制上進行改革。劉秀一方面削弱三公權力,另一方面則擴大尚書臺的權力,即“雖置三公,事歸臺閣”。尚書臺原系掌管皇帝秘書事務,負責公文發放的機構,所任官吏,資淺任輕,尚書令、尚書僅為千石、六百石的中下級官吏。尚書一職官卑品低,易于驅使。劉秀為使權力進一步集中于自己手中,擴大了尚書臺的組織,加強尚書臺的職權。尚書臺置尚書令、尚書仆射各一人,下設尚書六人,分管六曹事務。三公曹主管考課諸州郡事務;吏曹主管選舉、祭祀;民曹主管修繕功作、鹽池園苑事務;二千石曹主管訴訟;客曹主管少數民族及對外事物;中都官曹主管治安。此后一切政務不再經三公管理。尚書臺成了皇帝發號施令的執行機構,所有權力集中于皇帝一身。劉秀還加強監察制度,提高刺舉之吏,如御史中丞、司隸校尉和部刺史的權限和地位。劉秀還并省全國四百多個縣,使吏職減省至十分之一。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封建官僚機構的行政效率。
在軍事上,劉秀削減地方兵力,而擴大中央軍隊。東漢建立不久,就廢除了執掌地方兵權的郡國都尉,以后又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士及軍假吏,實際上取消了地方軍隊。在和平時期,少量維持地方的郡縣兵,由太守令長兼領,在某些沿邊及民族矛盾緊張地區,則復設都尉或屬國都尉別領。中央軍隊則以南北軍為核心。南軍由衛尉統率,掌宮城警衛;北軍由北軍中侯統領,衛戍京師。如有重大軍事行動,南北軍也可出征。另有邊防區戍邊,也是中央軍隊的一部分。總之,劉秀強化了專制主義的官僚機構,有效地集中了權力,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維護了國家的統一,有利于社會經濟的發展。
與此同時,劉秀還采取了不少措施來安定民生,恢復殘破的社會經濟。劉秀恢復了三十稅一的舊制;節省了一些軍費開支,廢除了吏役制度;發馳刑徒屯田邊境等等。在統一過程中,劉秀還先后九次頒布釋放奴婢和禁止虐殺奴婢的命令。規定民有被賣為奴婢而愿意歸隨父母的聽其自便,奴婢主人如果拘留不放就依法治罪,對于沒有釋放的官私奴婢,也在法律上給予一定的人身保障。這些措施的實行,使大量奴婢免為庶人,對于廣大流民返回農村,促進生產,都起了積極作用。東漢政權是建立在世家豪族的基礎上的,劉秀即位后,宣稱以“柔道”治天下,實際上就是扶植和保護世家豪族的利益。但為了穩定封建統治秩序,加強集權,針對當時“田宅逾制”和隱瞞土地戶口的嚴重現象,光武帝下令全國檢核土地戶口,結果由于豪族勢力過于強大,乘農民反抗之機作亂,度田未能成功。
經過光武帝的治理,全國土地逐漸得到開墾,人口也增殖了,社會秩序得到了恢復,至光武末年,載于戶籍的人口已達二千一百萬。社會繼續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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