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教育·三舍法
“三舍考選法”或“三舍選察升補法”之簡稱。亦稱“三舍推恩”。宋代太學教學與升補制度。為北宋時期政治改革家王安石為推行熙寧新政所創建。熙寧四年(1071),立太學生三舍法。將太學分為外舍、內舍、上舍三等。凡始入太學的學生為外舍生,每歲升級一次。年終會試后,參照學生平日操行和學業,凡成績列入一、二等者,升入內舍。內舍生每兩年升級一次。學滿兩年時,由學官按貢舉手續,用密封謄錄的辦法,進行考試,如成績達到優、平二等,再參考平日操行和學業,合格者升入上舍。上舍生學習兩年進行畢業考試,由政府派員主考,教官不得參與,一切手續與科舉省試法同。評定成績分三等:操行和學業皆優者為上等;一優一平者為中等;兩平或一優一否者為下等。上等者即授予官職;中等者免禮部試;下等者免解試。實行太學“三舍法”,一方面增加了太學生的數額。如熙寧年間增至900人,元豐年間增至2 400人,崇寧年間增至3 800人。另一方面,使太學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對科舉的依附,有利于培養變法革新的人才。以后,算學、書學、畫學等亦仿太學采用升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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