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學的內容
明代文章的地位與影響,遠不如先秦、兩漢,近不如唐、宋,與同時代的小說、戲曲相比,也不足以作為一代文學的代表文體。盡管如此,明代文章在內容與形式諸方面都有其獨特的個性與魅力。明代文章發展可謂波瀾迭起,文風屢變。下面對明代文章的歷史脈絡略加論述。
學界對明代文章的分期多有不同的見解。明末黃宗羲提出了“三盛說”:“有明之文,莫盛于國初,再盛于嘉靖,三盛于崇禎。”①后來一些文學史著作對明散文的分期與此相應②。宋佩韋的《明文學史》(商務印書館1934)則將包括文章在內的明代文學劃分為 “明開國至永樂初”、“永樂初到成化弘治間”、“弘治正德之際”、“嘉靖萬歷之際”和“從天啟初以迄明清之交”五個時期。郭預衡在《中國散文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中基本沿用了宋佩韋的五個分期,而以“初期”、“前期”、“中期”、“后期”和“明清易代之際”標之。這五個時期基本上是在“三盛”基礎上的進一步劃分。從明代文章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將其歸納為三個階段,更便于我們宏觀把握。
注釋
① 黃宗羲《明文案序上》,收入《南雷文約》卷四《梨洲遺著匯刊》,上海掃葉山房民國八年排印本。② 參見趙義山、李修生主編《中國分體文學史·散文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吳承學《晚明小品研究》(江蘇古籍出版社1999)則分為從洪武至天順間,從成化至隆慶間和從萬歷至崇禎間三個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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