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宋·黃庭堅不容劣詩
黃庭堅在鄂州時,鄂州太守總是把士人投送的詩文請黃庭堅評定,并據此給予一定的回報。有一人投詩錯誤百出,太守原意略給酬金,黃庭堅卻嘲笑說,這樣的詩只能給他四兩干艾,薰灸臀部,要他不再如此。范公偁《過庭錄》:“魯直在鄂州,太守以其才望信重之,士人以詩文投贄,必取質于魯直而報之。一同人投詩頗紕繆,守攜見魯直,意其一言,少助其乏,魯直閱詩,良久無語。守曰:‘此詩不知酬以幾何?’魯直笑曰:‘不必他物,但公庫送與四兩干艾,于尻骨上做一大炷灸之,且問曰:‘爾后敢復湊放野?’同人竟無所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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