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論著。六卷。清李漁撰。李漁(1611—約1679),本名仙呂,號天德,后改名漁,字笠鴻,號笠翁,一字謫凡,別署湖上笠翁。原籍浙江蘭溪,生于江蘇如皋。明末,曾多次應鄉試不第。清兵入浙,自蘭溪移家杭州,又遷南京,從事著述,并刻售圖書。晚年復遷杭州。李漁一生窮愁潦倒,靠“賣賦以糊其口”(黃鶴山農《玉搔頭序》),曾帶領家庭劇團到處演戲以維持生計,他自稱:“二十年來,負笈四方,三分天下幾遍其二”(《一家言·上都門故人述舊狀》)。與當時文化名流吳偉業、尤侗、周亮工、王士禛等輩多有交往。李漁著述豐富,并有著豐富的戲曲藝術實踐經驗,其晚年寫成的《閑情偶寄》正是他一生藝術經驗的總結。
《閑情偶寄》是一部雜著,包括“詞曲”、“演習”、“聲容”、“居室”、“器玩”、“飲饌”、“種植”和“頤養”八部,內容涉及戲曲藝術、園林美學和養生之道,其中戲曲理論主要在“詞曲”、“演習”和“聲容”三部。“詞曲”部三卷論戲曲創作方法,“演習”部二卷論戲曲教習和導演方法,“聲容”部部分則涉及有關演員的遴選和培養。
“詞曲”部包括六大問題:一、結構。有“立主腦”、“脫窠臼”、“密針線”、“減頭緒”、“戒荒唐”和“審虛實”幾點。李漁的所謂“結構”實際包括戲曲情節故事和戲曲結構布局兩個方面,“戒諷刺”、“脫窠臼”、“戒荒唐”和“審虛實”屬情節部分,“立主腦”、“密針線”和“減頭緒”則涉及結構布局問題。我國古代曲論首重“音律”,而李漁則明確地申明:“填詞首重音律,而予獨先結構”,這個變化表明了李漁對戲曲藝術認識的進一步深化。在“結構第一”這個總標題中,李漁強調戲曲藝術的社會教化作用,認為戲曲是“借優人說法與大眾齊聽,謂善者如此收場,不善者如此結果,使人知所趨避”,因而在他看來,戲曲是“藥人壽世之方,救苦弭災之具。”對于戲曲表現內容,李漁追求的是既新奇而又不荒唐,“脫窠臼”、“戒荒唐”兩則即討論這個問題。李漁認為,戲曲名為“傳奇”,則“非奇不傳”,而“新,即奇之別名也”,因此,他強調:“窠臼不脫,難語填詞”。但李漁雖求新逐奇,但也反對失之于情理之外,他指出“凡作傳奇,只當求于耳目之前,不當索諸聞見之外”,要在普通事物中逐新追奇,于平易之中見新奇。對于戲曲結構問題,李漁一方面提出要“立主腦”,即戲曲情節要單一,要在一人一事中傳遞劇作者之“初心”和“立意”,同時又要求戲曲情節“密針線”和“減頭緒”,從而使結構單一聯貫,緊密完整。二、詞采。內含“貴顯淺”、“重機趣”、“戒浮泛”和“忌填塞”。這是李漁對戲曲語言的獨特要求。李漁認為,戲曲語言“本之街談巷議”,“取其直說明言”,因為“傳奇不比文章,文章做與讀書人看,故不怪其深,戲文做與讀書人與不讀書人同看,又與不讀書之婦人小兒同看,故貴淺不貴深。”李漁還認為,戲曲語言要有“機趣”,即語言要生動而富有靈氣。三、音律。內含“恪守詞韻”、“凜遵曲譜”、“魚模當分”、“廉監宜避”、“拗句難好”、“合韻易重”、“慎用上聲”、“少填入韻”和“別解務頭”九款。李漁特別重視戲曲語言的音樂性和場上表演,他以上述九個問題加以評論,可見其用力之勤,但這一部分在李漁的戲曲理論中不是特別精彩的,李漁自言:“于聲音之道,未嘗盡解”。四、賓白。內含“聲務鏗鏘”、“語求肖似”、“詞別繁減”、“字分南北”、“文貴潔凈”、“意取尖新”、“少用方言”、“時防孔漏”八款,對戲曲賓白作了深入而又具體的探討。五、科諢。內含“戒淫褻”、“忌俗惡”、“重關系”、“貴自然”四款。六、格局。內含“家門”、“沖場”、“出腳色”、“小收煞”、“大收煞”五款。“詞曲”部所涉及的理論問題大致如上,體現了系統、縝密、實用的特色。同時,李漁“填詞之設,專為填場”的主導思想使得李漁的戲曲文學理論常常注目于戲曲的舞臺性,以舞臺性來規范戲曲文學的創作,從而使他的理論思想既有深刻性、理論性,又富于實踐性。
“演習”部著重論“選戲”和“排戲”,內容包括“選劇”、“變調”、“授曲”、“教白”、“脫套”五個方面。其中“選劇”又分“別古今”、“濟冷熱”兩端,“變調”又分“縮長為短”,“變舊為新”兩款,這四點主要是針對戲曲的案頭處理,并附“《琵琶記·尋夫》改本”和“《明珠記·煎茶》改本”為范例。“授曲”、“教白”和“脫套”三個部分著重于戲曲的場上教習。“授曲”內含“解明曲意”、“調熟字音”、“字忌模糊”、“曲嚴分合”、“鑼鼓忌雜”、“吹合宜低”六款。“教白”分“高低抑揚”、“緩急頓挫”兩款,“脫套”則分“衣冠惡習”、“聲音惡習”、“語言惡習”和“科諢惡習”四款。對戲曲教習,從曲、白、伴奏、陳習惡套等方面進行了深入細致的闡發。
“聲容”部論選擇和培養演員,計分“選姿”、“修容”、“治服”、“習技”四章,其中雖然不乏對于女色的庸俗趣味,但也包含了許多對演員(主要是指女演員)的選擇和培養等問題,因李漁熟悉于此道,故其所發也大多是經驗之談,有一定的合理性。
《閑情偶寄》有關戲曲理論的論述包括了戲曲藝術從劇本撰述到舞臺表演的方方面面,可謂細致入微,包羅齊備,這樣具備體系性和全面性的戲曲論著在中國古代是絕無僅有的。其次,《閑情偶寄》融理論性和實踐性于一體,理論闡發大多是作者創作經驗的總結,同時又密切注意理論的實用性,而不作蹈虛之論。再次,《閑情偶寄》通俗易懂,表述清晰,它較少“空靈”、簡略的評判,更多的是深入淺出的探討和娓娓道來的表述。
今存版本有《笠翁秘書第一種》,清康熙十年翼圣堂刻本;《笠翁一家言全集》本,清雍正八年芥子園刻本,此本合并原來十六卷為六卷,書名改題為《笠翁偶集》;《文藝叢書》本,曹聚仁校訂,1925年上海梁園圖書館排印,此本只摘錄了其中的“詞曲”、“演習”二部,名為《李笠翁曲話》;《新曲苑》本,摘錄同上,書名為《笠翁劇論》。收入《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七),1959年中國戲劇出版社出版。
上一篇:制曲枝語
下一篇:樂府傳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