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三年無改于父之道章
子曰:“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
此章與《學(xué)而》“父在觀其志”章有部分重復(fù)?!墩撜Z》非一人所編,加之竹簡也可能錯亂,這在古書中是常見的。
不過,也許是編者有意為之。《里仁》連續(xù)四章講孝,“事父母幾諫”章、“父母在”章、此章,以及后面的“父母之年”章,所記孔子的話,似專注于一個“情”字。古人曾講,立愛自親始。此四章選擇特殊節(jié)點(diǎn),父母有過、自己遠(yuǎn)游、父母逝世與年邁,揭明親情,層層推進(jìn)。
三年無改于父之道,恐不在具體三年或改與否,而在親情之追念懷想,意味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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