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四十] 子曰:“道不同,不相為謀。”
〔鑒賞〕 所謂“道不同”,是指信仰不同,理想不同,志向不同;“道不同,不相為謀”就是保持獨立的人格,走自己的人生道路。
孔子這句箴言可能首先是主張對統治者應當采取的態度,這是孔子所代表的士,即知識分子階層所面對的一個重大問題。在古代社會,君主或權臣掌握著臣下的生死予奪之大權: 獲得他們的歡心,就可以受到重用,得到榮華富貴,能夠榮宗耀祖;違背了他們的意志,冒犯了他們的威嚴,就會受到無情的壓制,甚至殘酷的打擊。在這種制度下,臣下對長上一味阿諛奉承,以博得統治者的賞識為能事,諂媚逢迎,無所不用其極。由此會把政治原則、倫理道德和自己的人格尊嚴完全棄而不顧。孔子對這種風氣極其反感,他在《季氏》第四章中對這類“便辟”、“善柔”、“便佞”之人表達了他的厭惡和鄙夷。
春秋時代諸侯國的當政者大多驕奢淫逸,昏聵無能,又兇殘貪鄙,孔子從心底里看不起他們。他曾經應弟子子貢的要求評價當時上層社會四類人的品質,他把執政者貶為最低下的等次,輕蔑地稱他們為“斗筲之人”,即卑賤之人,說他們“何足算也”,就是說他們算得了什么呢!(見《子路》)對于這種人控制下的官位,孔子視為敝屣,因為“道不同,不相為謀”。孔子對于無道君主一貫采取不合作的態度,所以他提出:“天下有道則見,無道則隱。邦有道,貧且賤焉,恥也;邦無道,富且貴焉,恥也。”(《泰伯》)孔子自己正是這樣做的。他曾在魯國朝廷內任職,但是當他看到魯國統治者接受齊國贈送的幾十名美女,沉迷于歌舞,不理朝政,認定他們只知享樂,毫無進取之心,感到不值得為之效力,毅然離開故國,開始了漫長的周游列國的歷程。此后每到一國,一旦發現統治者不足與之共謀,就毫不猶豫地離去,另外尋找能實行自己理想的地方。孔子的思想和行為顯示了知識分子的崇高的氣節。
“道不同,不相為謀”也是交友之道的基本原則。世間總是會有一些眾人仰慕的人,他們或是有錢,或是有權,或是有才,世人為了各種各樣的目的,千方百計與之結交,以同他們認識為榮幸。這種顯達之人,如若是正人君子,那么有機會與之接近,自然是件好事。但是,如果發現這種人心術不正,志趣粗鄙,人格卑下,行事奸險,則應當對其保持警惕,或與之決裂,而不能被其身上的耀眼光芒所迷惑。不然很可能受其所害,或受其連累。
即使對于一般的朋友,友誼也應以志同道合為基礎。如果發現朋友人生的方向不正,追求的目標低下,也應好意相勸,如若反復勸告不聽,也應當與之保持距離。即使是小時密友,患難之交,然而時過境遷,社會地位發生變化,思想感情、人生價值取向都有了根本的改變,那么人們也不能為過去的友情所束縛,被舊友錯誤的傾向所支配,仍然需要遵循孔子“道不同,不相為謀”的原則。
這樣做難免被人譏為清高,然而君子處世應當顯示出脫俗的超逸之風,只要清高不會變成孤高、孤傲、孤僻和孤行就可以了。對此孔子有許多精辟的表述,他說“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子路》),又說“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為政》),又說“君子矜而不爭,群而不黨”(《衛靈公》)。這些絕妙好辭表明在一般情況下君子是不會孤立的,但是在人生的某些境遇中可能會產生孤獨的感覺,然而這種孤獨是與丑惡的分離,是超越平庸和流俗。有時為了掙脫歪風的控制和時尚的束縛,為了追求美好的精神價值和卓越的人格,人們不得不付出感受孤獨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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