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得菜根,百事可作,”這句成語,便是我們祖先留傳下來,教我們不要怕吃苦的意思。
還記得少年的時候,立志要作一個轟轟烈烈的英雄,當時不知在哪本書內發見了這句格言,于是拿起案頭的筆,將它恭楷抄出,粘在書桌右方的墻上,并且在胸中下了十二分的決心,在中飯時候,一定要犧牲別樣的菜不吃,而專咬菜根。上桌之后,果然戰退了肉絲焦炒香干的誘惑,致全力于青菜湯的碗里搜求菜根。找到之后,一面著力的咬,一面又在心中決定,將來作了英雄的時候,一定要叫老唐媽特別為我一人炒一大盤肉絲香干擺上得勝之筵。
蘿卜當然也是一種菜根。有一個新鮮的早晨,在賣菜的吆喝聲中,起身披衣出房,看見桌上放著一碗雪白的熱氣騰騰的粥,粥碗前是一盤腌菜,有長條的青黃色的豇豆,有燈籠形的通紅的辣椒,還有蘿卜,米白色而圓滑,有如一些煮熟了的雞蛋。這與范文正的淡黃齏差得多遠!我相信那個說咬得菜根百事可作的老祖宗,要是看見了這樣的一頓早飯,決定會搖他那白發之頭的。
還有一種菜根,白薯。但是白薯并不難咬,我看我們的那班能吃苦的祖先,如果由奈河橋或是望鄉臺在過年過節的時候回家,我們決不可供些什么煮得木頭般硬的雞或是渾身有刺的魚。因為他們老人家的牙齒都掉完了,一定領略不了我們這班后人的孝心;我們不如供上一盤最容易咬的食品:煮白薯。
如果咬菜根能算得艱苦卓絕,那我簡直可以算得艱苦卓絕中最艱苦卓絕的人了。因為我不單能咬白薯,并且能咬這白薯的皮。給我一個剛出籠的烤白薯,我是百事可做的;甚至教我將那金子一般黃的肉通同讓給你,我都做得到。惟獨有一件事,我卻不肯做,那就是把烤白薯的皮也讓給你;它是全個烤白薯的精華,又香又脆,正如那張紅皮,是全個紅燒肘子的精華一樣。
山茶、慈菇,也是菜根。但是你如果拿它們來給我咬,我并不拒絕。我并非一個主張素食的人,但是卻不反對咬菜根。據西方的植物學者的調查,中國人吃的菜蔬有六百種,比他們多六倍。我寧可這六百種的菜根,種種都咬到,都不肯咬一咬那名揚四海的豬尾或是那搖來乞憐的狗尾,或是那長了瘡膿血也不多的耗子尾巴。
(1934年上海生活書店《中書集》)
賞析這是一篇相當風趣別致的小品。文章以“咬得菜根,百事可作”為中心,縱意而談,無拘無束,每一段都可以使人破顏一笑。那少年時立志作“英雄”,下十二分的決心在中飯時專撿菜根吃的天真;那“老祖宗”搖“白發之頭”的形象;那給“老祖宗”上供用“煮白薯”的奇想;那專愛吃“烤白薯”皮的嗜好;那寧吃菜根而不吃“豬尾”、“狗尾”、“耗子尾巴”之說,都是使人忍俊不禁的妙筆。
這篇文章在文字上沒有多少難懂之處,但文章的內容卻相當含蓄。通篇文章是在批駁“咬得菜根”就算不怕吃苦、就能成大事的說法。文章緣事而說理。一說自己少年時為當英雄就咬過一回菜根,而且還準備當了英雄之后要用炒肉絲香干開“得勝之筵”。這菜根是咬得了,但有什么意義呢?二說蘿卜也是菜根,就著腌蘿卜吃白米飯,也算咬得菜根,然而這是平常事,算不得吃苦。三說白薯也是“菜根”,但那烤白薯是多么誘人!而且作者最喜歡吃烤白薯的皮。這能說是“吃得苦中苦”的人嗎?文章最后說,菜根并不難吃,比下酒名菜豬尾巴之類好吃多了。所以“咬得菜根,百事可作”的說法實在靠不住。
自古以來,有些人專會沽名釣譽,制造了許多似是而非的“格言”。這篇文章指出,干徒有虛名的事是沒有意義的。菜根有好吃的,有不好吃的;而且各人的嗜好不同;還有咬幾次菜根,功成名遂,以后再也不咬菜根的人。所以“咬得菜根”與吃苦也可能毫不相干。這篇文章意在明理,但文章的筆法卻與一般的論說文不同。它沒有采用通常的駁論的方法,而是以形象的敘述曲折委婉地表達自己的意思。這就造成了文章的趣味性和含蓄性。雖是駁,而不失“溫柔敦厚”,風趣的文字里蘊含著嚴正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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