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王褒
蜀郡王子淵以事到湔,止寡婦楊惠舍。惠有夫時奴名便了,子淵倩奴行沽酒,便了拽大杖上夫冢巔曰:“大夫買便了時,但要守家,不要為他人男子沽酒。”子淵大怒,曰:“奴寧欲賣耶?”惠曰:“奴大忤人,人無欲者。”子淵即決買券云云。奴復曰:“欲使,皆上券;不上券,便了不能為也。”子淵曰:“諾。”
券文曰:“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資中男子王子淵,從成都安志里女子楊惠,買亡夫時戶下髯奴便了,決賈萬五千。奴當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晨起早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截竿鑿斗。浚渠縛落,鋤園斫陌。杜埤地,刻大枷,屈竹作杷,削治鹿盧。出入不得騎馬載車,踑坐大呶,下床振頭。捶鉤刈芻,結葦躐纑。汲水絡,佐,織履作粗。黏雀張鳥,結網(wǎng)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后園縱養(yǎng)雁鶩百余,驅逐鴟鳥,持梢牧豬。種姜養(yǎng)芋,長育豚駒。糞除堂廡,食馬牛,鼓四起坐,夜半益芻。二月春分,被堤杜疆,落桑皮棕。種瓜作瓠,別落披蔥。焚槎發(fā)芋,壟集破封。日中早熭,雞鳴起舂。調治馬戶,兼落三重。舍中有客,提壺行沽。汲水作,滌杯整案。園中拔蒜,斷蘇切脯。筑肉臛芋,膾魚炰鰲。烹茶盡具,已而蓋藏。關門塞竇,豬縱犬,勿與鄰里爭斗。奴但當飯豆飲水,不得嗜酒;欲飲美酒,唯得染唇漬口,不得傾盂覆斗。不得晨出夜入,交關侔偶。舍后有樹,當裁作船,上至江州,下到湔主,為府掾求用錢。推訪堊,販棕索,綿亭買席,往來都洛。當為婦女求脂澤,販于小市,歸都擔枲,轉出旁蹉,牽犬販鵝。武都買茶,楊氏擔荷。往市聚慎護奸偷,入市不得夷蹲旁臥,惡言丑罵。多作刀矛,持入益州,貨易羊牛。奴自教精慧,不得癡愚。持斧入山,斷裁轅,若有余殘,當作俎幾木屐,及犬彘盤。焚薪作炭,壘石薄岸。治舍蓋屋,削書伐牘,日暮欲歸,當送干柴兩三束。四月當披,九月當獲,十月收豆,麥窖芋。南安拾栗采橘,持車載輳。多取蒲苧,益作繩索。雨墮無所為,當編蔣織簿。種植桃李,棃柿柘桑,三丈一樹,八尺為行。果類相從,縱橫相當。果熟收斂,不得吮嘗。犬吠當起,驚告鄰里,棖門柱戶,上樓擊鼓。荷盾曳矛,還落三周,勤心疾作,不得遨游。奴老力索,種莞織席,事訖休息,當舂一石。夜半無事,浣衣當白。若有私錢,主給賓客。奴不得有奸私,事事當關白。奴不聽教,當笞一百。”
讀券文適訖,詞窮咋索,仡仡叩頭,兩手自搏,目淚下落,鼻涕長一尺:“審如王大夫言,不如早歸黃土陌,蚯蚓鉆額。早知當爾,為王大夫沽酒,真不敢作惡。”
——《全漢文》
〔注釋〕 湔(jiān):古水名,源出蜀郡玉壘山。 縛落:捆扎籬笆。 埤(bēi)地:低濕之地。 呶:喧嘩。 躐纑:踩踏麻縷。 (cú mó):美味飲料。 熭(huì):曬干。 枲(xǐ):麻的總稱。 蔣(jiāng):草席。 簿(bó):通“箔”,草簾。
“僮約”就是買賣奴仆的契約。此文雖以此為名,卻不是真正的契約,而是一篇以虛擬的一份買奴契約為主要內容的俳諧文字。它的寫作時間有兩個可能,一是寫于文中點明的訂約時間:神爵三年(前59)正月。此時王褒尚未被益州刺史王襄推薦入朝,仍居蜀中。說不定是他聽到過類似的傳聞,出于一時的好奇與好事,便編排敷演出這么個故事。二是寫于王褒入朝充當文學侍從以后。當時的皇太子曾患有精神恍惚的憂郁癥,王褒被宣帝派去侍候,早晚為太子誦讀奇文以治病。這些奇文中就包括了王褒自己的作品。此文可能就是王褒為追求醫(yī)療效果而特意制作的,而假托是神爵年間之事。
不管寫于何時,其寫作動機只是制造刺激,諧謔取笑,并沒有什么嚴肅的旨意或深遠的寄托。故事說寡婦楊惠家有一奴仆名便了,欺軟怕硬,男主人一死,什么活也不干,家中來了客人叫他去買酒,他不僅不去,還跑到男主人墳上訴苦,說主人買他時并未言明要他為別人買酒。楊寡婦無奈其何,客人王子淵卻頓生整治之心。于是設下買他的圈套,針對其偷懶的手段是鉆買約上未寫明干什么活的空子,便擬了一份詳細載明活路的買券。其名目之多,要求之嚴,嚇得他瞠目結舌,涕泗長流,只得叩頭謝罪,再不敢偷懶作惡。這個故事的詼諧性就在于這個便了偷懶不得其法,反遭戲弄侮辱。
在兩千年后的今天讀此文,其認識意義恐怕就要超過它的諧謔價值了。它讓我們看到了西漢末期下層社會的生活面貌。契約中所列出的活路涉及農事、工匠、行商、家務等方面,從中可以看到當時莊園經(jīng)濟的結構與規(guī)模,工、農、商的發(fā)達程度,也可以看到階級的剝削與壓迫。這些具體的、活生生的感性材料是史書中見不到的,儼然就是一幅以地主莊園為中心,以奴仆們的各種勞動為細節(jié)的社會風俗畫卷,其價值遠非同時代的一批出土文物可比。
不過更有意義的還是它在文體上的改革嘗試。它大致保存了賦的框架,句式整齊,用韻,也運用了賦的夸張鋪排手法,然而作了多方面的翻新。首先是運用通俗詼諧的語言描寫奴仆的生活,這在文人作品中還是第一次,未嘗不可以說是將文學引向通俗化的一種嘗試。正當漢代辭賦向駢偶、典麗化發(fā)展的時候,這種嘗試無疑是大膽的,非常有意義的。其次是它將大量的俗事俗物排比在一起,使作品具有強烈的生活氣息,較之遠離生活的大賦,又是一番面目。再有訂約之前與便了讀約之后的敘述與描寫,頗有戲劇性,曲折生動,這又大大地加強了作品的故事性與幽默性。當然,王褒不是一個文體改革家,他的這些嘗試只是從增強作品的俳諧性出發(fā)。可惜當時與后世沒有人步其后塵作進一步改革嘗試,使得此文只是作為一篇孤立的千古奇文供人欣賞,雖然得到了廣泛的贊許,卻并未產生什么影響。筆者想,王褒的這一文體改革嘗試,如果得到發(fā)揚光大,中國古代散文的發(fā)展,至少是八代之文的面貌,大概不會是現(xiàn)在我們所看到的這個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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