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無良,相怨一方》原文與賞析
此令①兄弟,綽綽②有裕③。不令兄弟,交相為瘉④。
民之無良,相怨一方。受爵⑤不讓,至于己斯亡。(《詩經·角弓》)
注釋
①令:善。②綽綽:寬舒的樣子。③裕:指寬和相容。④癒(yù):病患。爵:官爵。
譯文
兄弟交往善為媒,情深悠悠意相投。弟兄相處惡相對,貽害雙方釀怨仇。人們若無好品德,互相埋怨相向吼。受賜官爵不謙讓,事到自己忘腦后。
感悟
人是一個社會存在物,從來沒有真正的“孤家寡人”,所以要學會與他人相處,要勇于融入社會。守法是一個人立足社會的底線,而重德則是一個人參與社會的高標。我們無需渴求人們都去做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道德英雄,而只需人人都去做一個遵紀守法、利己又利人的普通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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