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其所矜,滅其所恥》原文與賞析
凡說之務,在知飾所說之所矜而滅其所恥。彼有私急也,必以公義示而強之。其意有下也,然而不能已,說者因為之飾其美而少其不為也。其心有高也,而實不能及,說者為之舉其過而見其惡而多其不行也。有欲矜以智能,則為之舉異事之同類者,多為之地,使之資說于我,而佯不知也以資其智。欲內相存之言,則必以美名明之,而微見其合于私利也。欲陳危害之事,則顯其毀誹而微見其合于私患也。譽異人與同行者,規異事與同計者。有與同污者,則必以大飾其無傷也;有與同敗者,則必以明飾其無失也。(《韓非子·說難》)
【注釋】務:要旨,要領。飾:粉飾,美化。所說:所要進說的對象,指君主。矜(jīn):自夸,自美。滅:掩蓋,遮蔽。彼:指君主。私急:個人的急事,指君主個人的迫切欲望。公義:指國家的利益。示:指明。強(qiǎng):勸勉,鼓勵。下:卑下的。已:止,抑制。少:嫌,抱怨。高:指力所不能及的愿望。見:通“現”。惡:壞處。“多其不行”中的“多”:稱贊,贊美。地:事理的依據。資:借取。佯:假裝。“資其智”中的“資”:資助,幫助。內:通“納”,進獻。存:保全。微:隱約地。見:通“現”,顯示。微見:隱約地表現出,即暗示。毀:詆毀。誹:非議。譽:贊譽。規:籌劃。
【譯文】大凡游說的要領,在于懂得美化君主自鳴得意的事而掩蓋他羞于啟齒的事。君主有個人的迫切要求,即使不合乎國家利益,也一定要指明這是合乎國家利益的,并鼓勵他去做。君主心里有卑鄙的念頭,但是又不能克制,游說者就要替他把這種卑鄙的念頭粉飾成是美好的,并抱怨他不去做。君王心里有過高的期求,但實際上不可能達到,游說者就要替他指出這件事的缺點,揭示它的危害,贊揚他沒有去做。有的君主想拿自己的智慧和能力自夸,那么游說者就要給他舉出同類的其他事情,多給他提供依據,使他能從游說者這里取得說話的材料,而游說者卻假裝不知道,以此來幫助他逞能。游說者要想進獻保全君主私利的言論,就要給它冠以符合國家利益的美好名義來闡明它,同時又暗示它符合君主的私利。想要陳述對君主私利有危害的事情,就向君主說明它可能遭到人們的毀謗和非議,同時又暗示它對君主也有害處。要有意稱贊其他人中與君主有同樣品行的人,有意謀劃與君主所做的事有同樣計策的其他事情。如果有與君主有同樣缺點的人,就一定要極力加以粉飾,說那沒有什么害處;如果有與君主遭到同樣失敗的人,就一定要用明白的話來掩飾,說那沒有什么過失。
【評說】韓非作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每每語出驚人。令人嘆為觀止的是,這些極盡諂媚逢迎之能事的拍馬宣言,對游說者和作為游說者對象的君主心理的把握以及對人情世故的刻畫是如此切中要害,堪稱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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