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莫大于欲得,禍莫大于不知足》原文與賞析
咎莫大于欲得,禍莫大于不知足。故知足之足,常足矣①。(《老子·四十六》)
【注釋】 ①咎:過錯、禍患。常足:恒久的滿足。
【譯文】 沒有比貪婪更大的過錯了,沒有比不知足更大的禍患了。因此懂得滿足的滿足,是永恒的滿足。
【感悟】 是否“知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決定一個人的榮辱、貧富、苦樂、福禍甚至生死。足與不足,全在“心”。因此養一顆什么樣的心? 這很重要。老子所謂的不失其“赤子之心”,也就是要保持嬰兒的那顆無知、無識、無貪、無忌之心。我們所有的煩惱和痛苦,不都是源于貪、嗔、癡、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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