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基·芮伯獻馬》注釋,意譯與解說
周厲王使芮伯帥師伐戎①,得良馬焉,將以獻于王。芮季②曰: “不如捐之。王欲無厭而多信人之言, 今以師歸而獻馬焉, 王之左右必以子獲為不止一馬, 而皆求于子。子無以應之,則將曉③于王,王必信之,是賈④禍也。”弗聽,卒獻之。榮夷公⑤果使有求焉,弗得,遂譖諸王曰:“伯也隱。”王怒, 逐芮伯。君子謂芮伯亦有罪焉爾, 知王之瀆⑥貨而啟之, 芮伯之罪也。
——《郁離子·千里馬》
【注釋】
①周厲王:西周時周朝國君。芮伯:周厲王時的大臣。戎:古代泛稱我國西部地區的少數民族。②芮季:芮伯之弟。③曉(xiao):爭辯之聲, 這里指讒言。④賈(gu古): 本義為 “買”, 引申為 “招致”。⑤榮夷公: 周厲王的寵臣。⑥瀆: 貪污。
【意譯】
周厲王派芮伯率軍攻打西戎,繳獲了一匹駿馬,便準備把它進獻給周厲王。芮伯的弟弟說:“不如放掉駿馬算啦。國王貪得無厭而且又易聽信別人的讒言。現在你班師回來就獻給他一匹馬,國王近臣必然認定你所獲得的不只是一匹馬,就都會來向你索取,如果你無法滿足他們的要求,他們就要氣急敗壞地在國王面前進讒言。而國王又肯定聽信他們。這樣,你就自己招來災禍。”芮伯不聽弟弟的勸告,還是把駿馬獻給了周厲王。果然,榮夷公也派人來索要,沒有得到禮物,便在周厲王面前誣陷道:“芮伯隱藏了好多戰利品。”國王大怒,放逐了芮伯。君子評論道:“芮伯也有罪過,明明知道國王瀆貨無厭卻又用馬誘發其貪心,這就是芮伯的罪過。”
【解說】
臣子打了勝仗凱旋后向國王獻上戰利品算是正常的事,而芮伯的獻馬非但沒有討得周厲王的歡心,反而被國王放逐,適得其反,落得一個非正常的下場。究其原委,芮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當自食其果,這就是君子所謂“知王之瀆貨而啟之,芮伯之罪也。”周厲王原是貪得無厭的人,欲壑難填。一匹良馬如何能博得他的歡心?這一點芮季早作提醒并有先見之明,但芮伯固執己見非獻馬不可,要么是糊涂,要么是夾著私心的溜須拍馬。芮伯獻馬之時也即招禍之際,這還在于周厲王“多信人之言”。國王身邊的以榮夷公為代表的大臣同樣貪得無厭。芮伯只拍國王的馬屁而不給小菩薩燒香,自然要得罪更多的人,于是讒言生焉。看來拍馬屁并非都能拍出好結果呢,那位芮伯想必已經后悔自己的行為。而現在的許多貪官污吏似乎吸取了芮伯的教訓,他們雖然得了種種賄賂回扣,卻裝出一副兩袖清風的樣子。因為他們深知,一旦稍微露出點油水來,旁人的聯想功能迅即會追蹤到那座確實有,或者似乎有的油庫去,這樣豈不危哉!
【相關名言】
百尺無寸枝,一生自孤直。
——宋之問
安能摧眉折腰事權貴,使我不得開心顏?
——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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