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先總說,后分說,再總說的方式來論證論點或說明事理。是議論文和說明文常用的結構方法之一。其特點是有概括,有分述,有綜合。既給讀者以總觀點、總概貌的了解,又從層次的清晰論證說明中強調總觀點。
例如毛澤東的《反對黨八股》的第一部分,先總提論述的重點:黨八股有八大罪狀。然后在第二部分把黨八股的八大罪狀分條列出并且分別指出其危害、反動實質和克服的方法。文章的第三部分總結全文,再次闡述黨八股“不但不便于表現革命精神,而且非常容易使革命精神窒息”的論點,從而指明樹立馬克思主義新文風的重大意義。又如《打開知識寶庫的鑰匙——書目》,先總概述說明“現代書目的種類很多”,然后分別介紹了“國家書目”、“館藏書目”、“聯合書目”、“專題文獻書目”、“個人著述書目”、“書目的書目”。緊接著又用“書目的種類繁多,不能盡舉”再次重申前面的觀點。
運用總分式結構要注意在開頭部分提出作者的觀點;然后分條分項地論證說明,做到清楚具體;結尾要綜合歸納總結全文的中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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